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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


乌有君
李贽,明代思想界的'刺头'。泉州回族儿郎,半生做官半世为僧,最后因思想罪下狱自刎。他承禅宗心学,敢怀疑孔孟,自称'异端'。《焚书》《藏书》书名就透着不臣之心。万历三十年通州监狱,七十六岁老者以死明志,用鲜血为明末思想解放浪潮作了最惨烈的注脚。
李贽 李贽 李贽(1527—1602),原名载贽,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等,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回族。嘉靖三十一年(1552)举人,历官河南共城(今辉县)教谕、礼部司务、南京刑部主事、云南姚安太守,后弃官,移居麻城龙湖芝佛院,出家为僧,不废讲学著书。万历二十九年(1601),受致仕御史马经纶请至京师通州,次年即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之罪下狱,自刎身死。李贽是明代思想家、文论家,他接受佛教禅宗的影响,又受阳明心学及其泰州学派的熏染,提倡个性解放,大胆怀疑孔孟之道,自称“异端”,对明代后期的文坛产生过巨大影响。著有《焚书》六卷、《续焚书》五卷以及《藏书》、《续藏书》等,今皆有中华书局点校本。另有《李贽文集》整理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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