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之东,月之西


日之东,月之西 作者/【美】梅里•哈斯凯尔 翻译/萧傲然 插图/袋袋木 饥肠辘辘的我射下来一只麻雀。我真的以为自己瞄准的是只野鸡。银色桦树枝上的白雪反射着阳光,就像变了个戏法似的,野鸡成了一只麻雀。 发现自己做了什么之后,我欲哭却无泪,身体已干涸得没有水分。这只麻雀连塞牙缝都不够。更何况,这些会唱歌的鸟儿是女神的圣物,连我这行将饿死的女人都知道。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我跪在这小小生灵的旁边,心急如焚地哭喊,“你怎么会是只麻雀?你应该是只野鸡才对呀!”麻雀没有回答。我试图拔出深深插在它身体里的箭,可它充满了责难和指控的圆眼珠让我下不了手。一股细细的血丝从它的鼻孔中流出,它明亮的眼睛渐渐黯淡无光,缓缓闭上。 “千万别死啊!”我哭喊道,“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要你能活过来!” 也就是喘口气的功夫,我这句轻率的承诺仍在空中回荡之时,一头熊神从森林中摇摇摆摆地走出来,身躯魁梧,步伐缓慢。 熊神对我说:“在未来的一年零一天里,如果你愿意做我的妻子,我就让这只麻雀活过来。” 我涕泪横流。那些鼻涕,虽然水一般透明,却带着一股苦涩的咸味。“可我已经有丈夫了。” 熊神目光平静地注视着我:“我也有妻子了。” 我紧盯着他,垂死的麻雀躺在我们之间,血糊糊的一团。 “那好吧。”我说,“任何代价都行。” “把箭拔出来。”熊神说。我遵从了它的指令。只见他用绸带似的红舌头将麻雀包住,送入口中,奇怪地蠕动着牙齿上方的嘴唇,接着闭上了嘴。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森林里,注视着对方。我紧紧地盯着他,确保他没有咀嚼或是吞咽。他的确没有。 很快,熊神的嘴里传出一声沉闷的吱吱声,一点点鸟喙的尖端部分从它的唇缝探出。 麻雀活过来了。 我双手合十,做出恳求的样子。“在一年零一天之后,”我说,“如果你有任何闲置的盔甲,能否借一套给我?感激不尽。” “当然可以。”熊神说着,麻雀从他口中腾空而起,飞速扇动着翅膀,在我们头顶打着转。它没有飞走,而是落在我的肩上,一根根啄着我的头发。 “嗷!”我挥手将它赶开,于是麻雀飞到一根树丫上。它的目光和它的喙同样尖锐。 熊神发出一阵低沉的声音,像是在笑,又像在模仿轰鸣的雷声。 “你为什么笑?”我生气地问。 “麻雀还真是锱铢必较,以眼还眼。”他说,“我挺欣赏这一点。走吧,去我的城堡。” “远吗?” “远极了。”他郑重地说,“也许你应该骑到我背上。” 我照他说地爬了上去。一路盯着熊神两耳间那簇银白色的毛发,踏上了这段一点儿都不舒适的旅程。 “你干吗要射下那只麻雀?”不久后,熊神问道。 “我当时太饿了,现在也很饿。” “看来你真是饿极了。”熊神说着,转身在雪地里挖出一串冬青果,“你得自己学会收集浆果,本来也没多少了……” 我心怀感激地大口吃着冬青果,继续前行。到达位于山下的巨型城堡后,熊神带着依然饥肠辘辘的我来到一间宴会厅,厅内摆放着七十六道美食。我急不可耐地坐下,开始大快朵颐,很快却将所有下肚的食物吐了出来。 熊神唤来他的仆人——动作敏捷看不到踪影的仆人。他们用抹布盖住我狼吞虎咽后的残局,然后将桌上的美食换成了大麦肉汤和烤面包。 “既然你已经有这么多神奇的仆人伺候你,为什么还需要妻子呢?”我喝着肉汤问道。 “丽萨,我之所以需要一名妻子,有好几个原因。”熊神说。 我点点头。 “我需要有人在早上给我挠耳朵。”他说,伸出一根指头,仿佛在清点这些理由。 “这点我能做到。” “每周替我算账。”他说着,伸出第二根指头。 “呃……” 他接着伸出第三根,“然后每晚和我上床。” 我又吐了出来。 吃完第三餐后,熊神有点强迫地将我送到楼上沐浴。据我所知,过度沐浴会导致湿气在头顶聚集,最终会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然而,照现在我俩的情形来看,为这种事起争执未免太早。 当晚的晚餐我吃得很慢,很谨慎。 熊神说,“你太年轻了,不像是结了婚的人。” “我丈夫很老,不刚好很搭嘛。” “原来如此。” “我父亲是个磨坊主。”我说,“他四处跟人夸口说我能将稻草纺成金子,然后把我卖给了出价最高的人。” “他选择了彩礼出得最多的男人,是这样吗?”熊神问道。 “不是。他在市镇广场上搞了一场竞拍。” 熊神有点吃惊,但也没说什么。“你能做到吗?”他问。 “做到什么?” “将稻草纺成金子。” “现在已经不能了。”我说。 “哦。” 我低头看着膝盖,望着自己由于长期使剑握盾而变得如同纺锤一样粗糙、长满老茧的双手。其实这双手从未纺出过多少金子——只不过偶尔会有几根手指长短、如同绣花线般纤细的金丝而已。 “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熊神平静地说道。 “什么要求?” “在夜晚,你不准带任何光源进入我的房间——不管是蜡烛、火把或是别的什么火光——都不行。” “哦。”我答应着,心想他的这些怪癖会不会搞出什么幺蛾子来。“当然,都听你的。” 熊神突然问:“你在想什么?”我想肯定是因为我这时的表情很奇怪。 “我在想,为什么一位熊神要强迫一个磨坊主的女儿来——来和他上床。”我没敢抬头,很怕会看见熊神对着我张开血盆大口,把我吃了。 “我不是神。”他说,语气温和得像牛奶。 “难道说,你只是一头熊?” “你不要问我这样的问题。” “好吧。”我灵机一动,换了一种方式问道,“可你会说话,所以你不是一头普通的熊。” “对。”他说,“我不是。” 在熊神城堡,冬去春来,时光如梭。城堡里的兵器库和马厩是我消磨时间的地方,我常常练习剑术和骑术。至于晚上的房事,只能说相对于我丈夫而言,熊神反而是个更加温柔的情人。 熊神有些好奇我白天的活动。他时常会出现在一旁,看我拿着从他兵器库里借来的剑,对着形态各异的稻草人挥舞。 “你这么训练自己是为了什么?”他问我,他的嗓音浑厚低沉,震得我耳朵发痒。 “龙。”我说。 “一个能将稻草纺成金子的磨坊主女儿干吗那么关心龙呢?”他问。 “我要屠龙。” “原来如此。那你打算怎么屠龙?” 我从口袋中取出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屠龙战斗中得到的龙爪与龙鳞给他看。我告诉他我祖父是名屠龙者,拥有丰富的经验。而我杀死的那条龙当初还吃掉了我丈夫的驴子。 “这之后,我丈夫便不再愿意与我有任何瓜葛。”我说,“一段本就心不甘情不愿的婚姻哪经得起一头驴的损失。”我停了下来。熊神一脸奇怪地看着我。“这故事是不是太无聊了?” “没有的事。挺有意思的,真的。继续说。” 我于是继续讲了在熊神发现我之前的三天,我在森林中的遭遇。同时内心也一直在琢磨到底是什么内容让他听得这么起劲儿。故事说完后,他一把将我抱了起来。 “闭上眼睛,别睁开。”他发出一声嗥叫。随后与我在兵器库的地板上做爱。 与之前一样,那天他的身体在交媾时缩小了不少。而我的手指触碰到的地方似乎更多的是皮肤而非毛发。我差点就要睁开一只眼偷看。但他仿佛察觉到了我的好奇心,嗥叫道:“闭上眼睛!”然后伸出他湿漉漉的熊舌头舔舐我的耳朵。 结束之后,我将撕扯得破碎不堪的衣服穿回身上,目送他摇摆着硕大的熊身子逐渐走远。我想,是否是因为每次我闭上眼都会把他想象成人的样子,这才产生了那样的错觉。 我低下头,只见自己衣不蔽体,袒胸露乳。“唉,丽萨。”我无奈地对自己说,“人才不会这么残暴,把上好的亚麻布扯成这样。至少大部分不会。” 我竟然没有因为频繁的洗澡而死,这让我有点诧异。同样地,我还发现自己的头发其实是金色的,而身上也不怎么痒了。事实上,沐浴的好处挺多。与熊神同居让我的生活大有起色。 我们之间的相处还过得去。他对于我花太多时间练习剑术和骑马一事尽量不干涉,而我也尽量在床上配合他。至少在一片漆黑中我还能假装他是人类。更重要的是,我一直信守承诺,从未将任何光源带入过那个房间。 一天我来到马厩,正好遇上了雷雨。为了打发等雨停的无聊,我坐到地上,将那只龙爪用作纺锤,织出了一小堆金子。 熊神晃悠过来,恰好看到一根细细的金丝从一捆稻草中纺出。他对此有些着迷。 “你不是再也纺不出金子了吗?”他说。 “我想我还能。”我说着,为自己能纺出如此多的金子而感到惊讶。我怀疑自己在心情愉悦的时候最擅长纺织黄金。不过对此我缄默不语。 何况到目前为止,他都没对我说明解释过任何事。 月经一直没来,我把原因归咎于身边这些妖术:隐身的仆人、说人话的熊。这种状况持续了好几个月,最终,我的肚子开始隆起。我清楚地知道,这肯定不是我那个年迈丈夫的。我的食量变得愈发惊人,伴随着晨吐和不断地上厕所。而熊神对此不闻不问。 我开始担心自己会怀上个满脸毛的熊孩子。 “我很清楚。”一天晚上吃饭时我说,“你根本不是一头熊。” 他看着我。而我继续埋头狂吃,将涂满芝士的三角面包一片又一片塞进嘴里。 “我们别讨论这个。”他说。 “我偏要!我得知道几个月后自己生下来的到底是熊崽子还是婴儿!” 他皱起嘴,露出比平时更多的尖牙,但我仍旧不管不顾地往嘴里塞着芝士面包。 “你做了什么?”他低声问我。 这话令我目瞪口呆,面包屑从我嘴里溅落到膝盖上。“这话得我问你吧!” “哦,丽萨。”他说完,走过来将我一把抱起放到地上,然后开始疯狂地和我做爱,而我却没有任何快感。 不过这次,他没有让我闭上眼。所以我一直睁着双目。 我要知道真相。 就在我的眼前,我的双手之下,他发生了变化。他的身体变幻成了人形,周身长长的毛发覆盖着肥硕的肚子,像是一头即将进入冬眠的熊。他的脸也很丑陋,看起来就像硬把熊的五官揉在了人头上,无比扭曲。 扭曲,却又有那么一点可爱。 我惊讶地目睹了整个过程。难道这就是为什么他总是要把我带进黑漆漆的地方的原因?在这些时候,他变幻成了一个男人。 结束之后,他睁开眼睛。我们四目相对,痛苦的表情逐渐占据他的脸庞。 “丽萨,你都做了些什么?”他再次低声说道,而这次我却没有机会回答他了。 一声震耳欲聋的霹雳突然而至,大地仿佛都被震裂。山洞城堡从身边消失,一阵巨大的呼啸而来的白光猛然出现在我们中间,他被拖离了我的身体。随着白光与雷鸣渐熄,只剩下我孤零零地躺在一处荒凉的山坡上。 我的上衣像往常一样破烂不堪,撩起的裙子皱巴巴地缠在腰上。而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屠龙的战利品:一只龙爪和九片龙鳞,还好好的在我的口袋里。我一直当作护身符随身携带。 一阵头晕目眩之后,我整理好衣衫,蹒跚着走下山坡,来到一条溪流旁。我跪在溪边,用手往脸上泼着水,好让自己清醒些。突然,对岸出现了一个樵夫,吓得我一僵。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或许是因为我的乳房又从破烂的上衣里露了出来。于是我把双手缩进袖子里,调转了衣服的前后。神奇的是,仿佛这突然给了我与樵夫对话的勇气。 “你是谁?”樵夫问。 “我是屠龙者丽萨。”我说,继而又加上一句,“来自熊神的魔法城堡。” “是那座被诅咒的城堡吧。” “被诅咒?”这倒是能解释不少事情。 “一头可怕的怪物守着那座城堡。”他说,“城堡里沉睡着一名来自日之东月之西王国的王子。你也是那座城堡里的人吗?”他狐疑地看着我。 我信口撒谎道:“我之前被囚禁在那里。” 樵夫将我带回他的小屋,他的妻子并不太欢迎我这个不速之客。但他们仍然给了我吃的,让我在火炉旁坐下取暖。我真希望自己能高兴起来,为他们纺出一些金子。最后,我送了一片龙鳞给他们作为感谢。那片龙鳞如月光一样皓白,却比月亮更加明亮。樵夫熄灭了蜡烛,把龙鳞放进了灯里。 我让他们告诉我被诅咒的城堡的一切,可他们知道的并不多。不过他们提到一个女巫,据说她认识一只跟随着东风之神的隼,那只隼或许看到过很久以前的那些事。这之后,我被樵夫和他的妻子轰出了门,反正我倒也乐意离开。 我第一次骑马去屠龙时,我丈夫对此不屑一顾。他嘲笑我那身七拼八凑的装备。我一时兴起在锅子做的头盔上搞了些战士的装饰,几片单薄的青铜臂甲与我翻箱倒柜找出来的一块护胸就是我的全部盔甲。所有的都不合身,不是太紧就是太松。 但就是在那天,我用我弟弟当作玩具的那半根长矛杀死了一条龙。当我返回后,我丈夫再次不屑地哼了哼。他很愤怒——部分是因为他在战斗中失去了他的驴子,但更多的是因为我并非我父亲所承诺的那种妻子:我没有能成功地将他的干草棚变成藏宝库,我还没能怀上他的孩子。我会烹饪与缝纫,但我今后不会再做这些了:因为我是名屠龙者。 第二天,我离家出走了,没有带走任何原本不属于我的东西。除了身上的衣服,只有我弟弟赴前线时留下的弓与箭,以及我从龙身上取下的龙爪与龙鳞。我收拾东西时,我丈夫死死守住食品储藏室,以至于几天后饿得头昏乏力的我射下了那只被当成野鸡的麻雀。 森林里的秋天远比冬天温和舒适。不幸的是,我现在既没有弓箭能狩猎,也不会再出现什么熊神来救我。我只能像熊一样觅食,抓鱼吃或是找一些浆果充饥。在我肚子里闹腾的熊孩子似乎不太喜欢别的食物。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仍在寻找那个女巫。可是,鱼变得越来越少,我时常饿得前胸贴后背,胃就好像没有放任何谷物却一直在运作的磨石。一天,一对山鹑激起了我的食欲,我连忙开始做陷阱打算捉它们。就在这时,一大群麻雀突然从天而降,纷纷落到我头上。 我尖叫着跑开,掀起衣服把头罩住。麻雀们这才从我的头上飞离。从那天起,它们一路紧跟着我,防止我再次攻击任何鸟类。 我最终还是找到了女巫,并用一片如同血红宝石般闪亮的龙鳞作为交换,得到了那只认识东风神的隼的名字。而那只隼似乎不太容易收买。 前往隼居住的平原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而麻雀们仍然一路相随。它们白天跟在一旁飞,时不时停下来啄些种子、浆果或是虫子果腹,又或者突然俯冲而下啄走几根我的头发。它们尽可能在离我宿营地最近的地方栖息,以便早上能够朝我衣服上拉上几泡星星点点的鸟粪。 到达隼的平原之后,我按照女巫的吩咐,叫了九次它的名字。很快,一个身影出现在遥远的天边。随着隼的接近,麻雀们越发紧张,开始叽喳叫唤。一想到等隼来到之后,这帮麻雀很可能会被驱赶不再回来,我心底便有一种不怀好意的满足感——若是有麻雀被隼干掉,我可是一滴眼泪也不会流的。 如同从蓝天中坠落的巨石,隼狠狠地俯冲下来,从我左臂撕下一长条血肉。我大叫着向隼挥拳打去,可它早已飞离并降落在一旁,心满意足地把那块肉吞了进去。我紧紧捂住手臂,这时候多么希望能有一把剑,或是我弟弟的那半根长矛,即便是我留在家里没带走的那个锅盖头盔也行。 我双手交叉抱胸——一只负伤,另一只尚完好无损——然后抓住多出来的斗篷边角用力绷紧,做成一个粗糙的网兜状,这样同时也能包住伤口止血。我抓紧这个临时做好的武器,朝隼的方向悄悄走去,期待麻雀们能再回来帮我。 隼发出一声尖叫,腾空而起。它飞到我的上空。我想它可能打算瞄准我的喉咙直冲下来,结果了我。但令我惊讶的是,它的目标竟是麻雀。隼突然俯冲飞下,麻雀们一动不动,似乎被吓住了。正当我以为这次交锋会以绽放散落的羽毛为结束时,这一小群麻雀却突然聚成一股,围住隼,向它猛攻。 当然,麻雀的数量还是太少,无法击败一只隼。没过多久,隼便突破重围,在空中盘旋,酝酿接下来的攻击。这一次,麻雀们让开了路——使得我再次直接暴露在隼的攻击范围内。不过这次我已经有所准备。我用那块绷紧的斗篷瞄准俯冲过来的隼,一把将其罩住,没等它攻击到我的脸便将这个网兜猛甩起来。隼在斗篷里被甩得晕头转向。它飞速朝后方飞去——更应该说是被甩了出去。 麻雀群的头鸟朝隼发出刺耳的鸣叫,用鸟语对它进行侮辱。而隼则一边恢复体力,一边用更加恶毒的人类语言反击,称我们是“一帮吃母亲拉的屎长大”的“无耻入侵者”,等等。隼继续盘旋,同时攻击了一只飞在麻雀群边缘的麻雀。那只麻雀不够敏捷,无法躲过隼的进攻。 与此同时,我解开缠绕在手臂上的斗篷,重新穿回身上。隼选择撤离,继续在空中盘旋,挑选第二只复仇目标。 就在隼即将发起攻击前,我将一片闪亮的、色泽如同三文鱼的龙鳞用力抛向空中。隼仿佛无法控制似的,在半空改变了路线,朝龙鳞飞去。小小的麻雀们于是有足够的时间飞到我的斗篷下躲避。隼抓着龙鳞片折回来,大声叫道:“永远不要召唤东风神!”然后笔直地朝天空飞去,消失在天际。 从这天以后,我和麻雀们成了朋友。毫无疑问,麻雀群的头鸟正是我献出了自己一年时光换来它重生的那只。因此麻雀们对我充满感激。我管它叫野鸡,它倒没以什么特别的方式来称呼我。毕竟,它不过是一只曾在熊神的回春唾液里洗过一回澡的普通麻雀而已。 尽管绕了弯路,但我和我的麻雀军队最终还是找到了东风之神。寻找风神就像走在一座透明墙壁的迷宫里,只有撞个头破血流才能知道前面是条死路。话虽如此,但几个月后,我们来到了一座名叫风神集会的高塔面前。此时的我虽然肚子还没有挺很大,但走起路来已经有些蹒跚不稳了。 “我从未去过什么日之东月之西的地方。”南风之神奥斯特罗说道。 “我也是。”东风之神勒凡特说。 “我也是。”西风之神波南特说。 “我去过。”北风神特拉蒙塔纳如此说。语毕,一道微风刮过我的皮肤。“事实上,就是最近去的。但如果没有其他风神助我一臂之力,我无法在一年内去两次,我的风力不够。” “况且,”奥斯特罗说,“你还得付路费。” “路费我出得起。”我拿出一部分剩下的龙鳞。 “我要那片。”勒凡特说着,从我手中夺走一片黄水仙颜色的龙鳞,那色彩就像冬末洒下的第一抹春日的阳光。 “这片可以吗?”波南特说着,吹起一片如同冬日午夜般漆黑的龙鳞。我点头同意后,他吹起一股潮湿的西风,龙鳞随即消失,幻化成一阵雨水与枯叶。 “这片归我了。”奥斯特罗说着,吸起一片亮蓝色的龙鳞,与它相比,天空都显得苍白黯淡。 “我要两片,因为我走得最远,付出也最多。”北风之神说,“等我们到达后,我再从你全部的龙鳞中挑选。” 尽管有些失望,但我仍点了点头。我一直保存着那片钻石龙鳞,想用来换钱以作贿赂之用。但愿特拉蒙塔纳对它不感兴趣。 第二天早上还没到,我们便出发了。逐渐染成蓝色的天空上还点缀着些许星星。我没料到麻雀会跟来。风神们的风无比狂暴,一阵刮完后另一阵风接着,忽冷忽热。野鸡在我的长袍底下飞,后面紧紧跟着他的同伴。 我们乘风而行数个小时,苦不堪言。一会儿冷得发抖,一会儿又满身是汗,之后感到湿气明显不那么重了。“我得走了。”勒凡特像只小青蛙一样叹了口气,然后从四股飓风组成的狂风中撤离出去。另外三名风神也跟着叹了口气,接着继续呼啸向前,推举着我和麻雀们越过一座座冰雪皑皑的山峰与郁郁葱葱的峡谷。 之后,另外两名风神也相继离开——首先是波南特,他发出嘶哑的嗥叫,活像一头垂死的野猪。然后是奥斯特罗,他连声招呼都没打,冷漠地离开了队伍。只剩下我们与白色的、呼啸前行的北风之神在一起。麻雀挤成一团靠着我,取暖的同时也比较安全。 “什么地方是在太阳的东边和月亮的西边?”我骑在特拉蒙塔纳宽阔而冰冷的背上问道。 “我管那儿叫日之东,月之西。”他说,“那里曾经是一处人类的要塞,现在被一位巨魔公主统治着。她非常嫉妒自己人类丈夫精致的面容,于是,当丈夫拒绝和她同床之后,她愤怒地将他流放了。话说回来,巨魔天生易怒。” “原来如此。” “为了确保她丈夫的忠诚,巨魔公主将他变成了一头熊,之后才把他扫地出门,除非他回心转意,愿意与她生孩子。几个月前我才把他送回去,因为他暗中破解了他妻子的诅咒,还找了个不在乎他熊样的妓女来伺候自己。”我感觉北风之神那双严峻的眼睛正看着我。我有那么一点点期待她会问我。“说的就是你,是吗?”她问道。 “没错。”我说,“我就是那个妓女。”然后我便默不作声,不再问东问西。 特拉蒙塔纳轻轻地将我放在一处荒无人烟之地。她瞟了一眼我仅剩下的三片龙鳞,选中了一片透着生命之水颜色的龙鳞,以及一片散发着战神之星般深橘色的龙鳞。她将钻石龙鳞留下了,我挺开心。我目送她雪白冰冷的身影在北风中席卷而去,然后闭上双眼,站着,尽情吸收照耀在这片大地上的金色阳光。 如果不是野鸡在我耳边叫嚷着:“日之东,月之西!”我恐怕会在这里站上好几个小时,享受这美好的一切。 我睁开眼睛。“原来你会说话!” “我吃下你的那片龙鳞之后就能说话了。”他打了个嗝,一颗火球落进我的头发,烧断了几根发丝。 我连忙在口袋里摸索,发现钻石龙鳞已经不见了踪影。“该死!我需要那片龙鳞!” 野鸡耸耸肩,虽然他并没有肩膀。 在一座俯瞰大海的海角之上坐落着一幢城堡,耸立在永不落下的太阳与永不升起的月亮之间。我走到城堡门口,声称想做这里的屠龙者。管家不由得嘲笑起我来:首先,这个国家没有龙;其次我没有任何护甲或武器,更何况我还是个身怀六甲的女人——若不是管家指出这点,我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最后,他给了我一份城堡女仆的工作。 我决定孤注一掷,答应了。 一天,我在清洗城堡的便桶。然后,我再一次见到了我的爱人。 他仍然是我记忆中那张被压扁了的熊脸,不知道他是否还受着诅咒,是完全没解除还是解除了部分。我无法想象北风神说的那张精致面孔是什么模样,所以看到他身上还残留着熟悉的熊的特征之后,我反而挺高兴。 他惆怅地凝望着窗外静止的月亮与宁静的大海。 我跪在地板上,开始清扫壁橱上的灰尘。 “今天要生火吗?”我问。 “你这无礼的丫头,怎么不叫我王子殿下!” “因为据我所知,你只是一头熊。”我弯下腰,将壁橱上的灰尘刮进桶子里。 “丽萨!”他大步朝我走来,靴子踩在石板上咔嗒作响。他穿戴整齐,随时都能走的样子,这让我很高兴,但一想到我的熊穿着靴子就让我摸不着头脑。他蹲在我身旁,抓住我的手。“你是怎么来的?” “北风神带我来这儿的。” “是的是的。”野鸡在一旁说道。 他狐疑地看了眼站在我肩膀上的这只麻雀,野鸡连忙用嘴整了整羽毛。“为什么你要过来?”我的熊问道。 为了救你。可我没有说出口,因为听上去实在是太蠢了。而他这么问,估计并不需要别人来救他。 “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脱口而出。 他笑了。“我的名字叫罗兰。”说着,他俯身过来想要亲吻我。 我预见到了接下来会发生的事:衣服被扯烂,然后我躺在那儿双眼半闭。于是我连忙后退,一下没踩稳,跌进了垃圾桶里。 “丽萨!”他说着,跪下身子,准备将我抱起。 “别过来。”我将他推开,“就是因为我们老乱来才搞成现在这样。”罗兰身后的门打开了,一个身形巨大的绿色女人走了进来。不幸的是,罗兰没意识到她的到来,继续对我说着亲昵的话,恳请我允许他将我从垃圾桶里抱出来。 “这就是那个叫丽萨的妓女?”绿皮肤女人咆哮道。罗兰连忙站起身,结果又让我跌回了垃圾桶里。“罗兰,上次的流放没有让你学到任何东西吗?” 罗兰的额头开始冒汗。“我学会了怎么爱我的丽萨。”他鼓起勇气说道,尽管他还没有女人的肩膀高。 女人燃烧着怒火的目光转向我,但仍然在跟罗兰说话。“这片土地依然在巨魔法则的管辖之下,所以,如果她要和你在一起,就得在比赛中打败我。” “比赛纺纱怎么样?”罗兰狡猾地说道。我嗔怒地看了他一眼。 “或许我们可以来场洗衣比赛。”绿女人语带嘲讽地说,“在一件衣服上倒几滴牛油,看谁先洗干净。” “不用了。”我一边挣扎着试图从垃圾桶里爬出来,一边说道。“不用什么比赛,我已经有丈夫了。”我没有看罗兰,“而且我也不会偷别人的。” “丽萨,你不能把我让给她!” 绿女人没搭理罗兰。“你不爱他吗?”她问道,同时一把将我从垃圾桶里拽了出来,放到地上。 “我爱他。”我说,“可我想按照你们的法则,堂堂正正地来场比赛。” 她发出一阵咕哝声,然后弯下身,用手指捅了捅我的肚子。“那就比赛吧。”她说,“不是什么家庭主妇的玩意儿,而是一场真正的、赌注更高的比赛。” “不行。”罗兰比我更早意识到她的真正企图。 可她没有听他的。“我想要的就是他不愿意给我的。”她边说边轻抚着我隆起的肚子。 我克制住将她的手推开的冲动,开始思考。即便她打败了我,至少得在我生下这个孩子——或是熊崽子——之前留我一条命。只要我还活着,就有希望。 她说:“来一场击剑赛,一场决斗。赢了,你就能和罗兰在一起。输了,把你肚子里的孩子给我。” 我看着她满脸渴望的表情。“这笔交易算不上公平,不是吗?我的确爱着罗兰,可我没有任何想用我孩子作为赌注的想法,尤其是用来换取像爱情这样转瞬即逝的东西。所以,我不接受你的提议。如果我赢了,你得把你的日之东月之西王国让给我。” 女人慢慢咧嘴笑起来,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牙齿。“就这么说定了。”她的双眼鼓出,透露出一丝狡黠与冷酷。 巨魔公主将我赶出房间,叫我睡到马厩里去。天空飘来厚厚的积云,遮天蔽日。所有人似乎都认为已经到了晚上,纷纷开始夜晚的活动。我蜷起身子,抱住越来越大的肚子。麻雀们栖息在我的臀部周围,我躺在稻草堆上,慢慢进入了梦乡。 我被罗兰摇醒,月光洒进马厩的院子,把他的头发染成了银色。 “你在干什么?”他低声说道。 “睡觉啊。” “睡觉啊。”野鸡随声附和。它不舒服地转了个身,一根羽毛从他身上掉落下来。他现在整天整天地掉毛。 “不,我是说你在干什么?明天你就要和瓦当娜决斗了。想想孩子!丽萨,我们的孩子。” “不是孩子,是熊崽子。”我说。 “什么熊崽子,我可是人类。” “每次做爱时你都是人类吗?” 他犹豫着说道:“是的,每一次都是。” “那我就放心了。”话虽这么说,但我并不相信他。我闭上了眼睛。 “你睡了吗?”一会儿之后,他问道。 “是的。”野鸡说。 “是的。”我说,“明天会消耗很多体力,我得好好休息,才能攒够力气。” “你赢不了的!赶紧走,回家!那样我们的孩子就——” “回家!”我坐了起来,“怎么回?北风之神一年只来这儿一次。再说我能回哪儿?我已经没有家了。我唯一的家——” 我停止了说话,挥拳砸向稻草。紧接着传来一阵叮当声,从我拳头里滚落出四五枚黯淡无光的硬币,我目瞪口呆。罗兰拾起其中一块,借着月光仔细查看,随后用嘴咬了一下。 “是铅的!”他说。 我哼了一声,背对着他躺下来。 “丽萨,”他抚摸着我的头发,说道,“我被她诅咒了。” “是吗?” “她逼着我在野外像头熊一样生活。而你是我这么多年来见到的第一个人类。” “所以你就将我掀倒在地然后——” “不是的。” “不是的?” “我是说,是的,可是——我是爱你的。” “是吗——可为什么?为什么做爱时我不能睁眼看你?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你其实是人?” “这都是诅咒的一部分。任何女人都不能看到我的人类形态,不然的话我就会回到——她的身边。” 我想过这个问题。我想过所有可能导致他这么做的缘由,而我得出的结论都和男人始乱终弃的天性有关。“你走吧,罗兰。”我疲倦地说,“走吧,别让她发现你在这儿。” 他走了。 “走吧。”野鸡喃喃说道,然后把头塞进翅膀下,脱落的羽毛飘落到我的脸上。 乌云散去,太阳重现天际后,我与巨魔公主瓦当娜各持一把剑,面对面站在铺满稻草的庭院里。这真是个可笑的决斗,无论是攻击范围还是力量,她都占尽优势。我的剑是兵器库里最小的一把,尽管如此,对于大腹便便的我而言还是太重了。但愿瓦当娜无意伤害我的身体,而这也是我唯一的希望了。 她向我行礼,我亦向她回礼。 我们分别瞄准对方刺过去,两把剑相撞后发出叮当的响声。我的剑从她的剑上滑落,我连忙躲开。自从我弟弟参军之后,我就从未与真人练习过剑术 。而我唯一交锋过的敌人不过是一头小龙。在找到瓦当娜的破绽前,我只能不断躲避她的攻击,别无他法。 于是,我不停地躲避、跳开,同时观察着。她刺向左边,我就跳到右边,然后观察她转动手腕的方式。她佯装攻击左边继而突然刺向右边——看着她的双脚笨拙地移动着,我一下跳向左边。她朝我的肩膀砍下来,花了很长时间确认自己是否砍中,而我避开她的攻击一直观察着。 就这样,我们在不断地刺砍与撤退的动作中绕着庭园走了一圈又一圈,我一直没能鼓起勇气逼近她,再来一次两剑相遇。她只需用力一击便可让我跪倒在地。 太阳在空中一动不动,因此很难判断到底过去了多长时间。我们的脚踩在稻草上,踢起一阵明亮的灰尘,在斜阳的映照下仿佛飘起一团金粉。庭院角落里有一小群人在围观,罗兰也在其中,其他的都是巨魔以及长相丑陋的人类与巨魔的混血儿。 汗滴从我脸上淌下。瓦当娜的鹰勾鼻尖也在往下滴汗。稻草里的灰尘飞扬起来,又被汗液粘住,我们两人都覆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色。 瓦当娜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可我们都没朝地上看一眼。她侧步绕过那个障碍,再次向我冲来。由于她那次磕绊让我分了神,这次我没能及时跳开。她砍到了我的肩膀,顺着手臂划出了一道冰冷火焰般的切口。我咬紧牙关,没有叫出声来。 我立刻往回跳,躲开她紧跟而来的一记毫无风度的重拳。不过令人高兴的是,我发现每当她认为自己击中了我的时候,动作就会慢下来——变得非常慢。我于是将另一只肩膀暴露出来,假装保护这一侧的伤口。如此暴露的目标果然激起了她的兴趣。当她朝着我那边肩膀展开攻击时,我的剑穿过她握拳的双手之间的空档,直指心脏。 可是,她用剑挡住了我,然后手腕一转把我的剑打落。她咧开嘴,露出胜利的笑容。我急忙后退,免得被她用剑架住脖子,同时四处寻找自己掉落的剑。我一次次往后退,她追过来的步伐略微缓慢。她气势汹汹地高举着剑,想逼迫我认输。如果再不赶紧找到剑的话,我也只能投降了。 我转身跑开,在地上四处搜寻。瓦当娜沉重的步伐紧跟在后。我什么都没看见,而她已经走到我身后——越来越近——我已经能听到她的呼吸。 突然,她的喘息被一声痛苦的尖叫打破。与此同时,我在地上发现了一把剑——不是我那把,但只要是剑就行。我连忙弯腰拾起,准备转身与她再一次对峙。 我站起身,却发现巨魔公主长长的鼻子上燃起了火。我惊愕地注视着眼前的景象,在我眼角余光里,一道一闪而过的金色火光引起了我的注意——一只闪耀着钻石光泽的瘦小麻雀正在疯狂地绕着瓦当娜一圈圈飞行,朝她喷射出火焰。她的双手在她头顶的空气中胡乱拍打,一会儿拍拍鼻子,一会儿又伸进她的头发里。 她此刻毫无防备。 我抓住机会,冲上前去,将剑刺入她的心脏。这一次,她的剑没能将我挡开。 我松开手,往后退去,任由剑插在她的胸口,随着她的呼吸一起颤抖。瓦当娜在原地站了很久,我不由得想:“真是一头可怕的怪物!心脏被刺穿了也没有倒下!”但就在这时,剑停止了颤抖,她的呼吸也随之停止。她就这样僵在了原地。 我走进她,发现她的皮肤已经被之前我们踢到空中的细尘染成了金色。她已经完全变成了金子,插在她胸口的剑也是一样。又或者,在选择这把剑战斗之时它就已经是金色的了? 在我与她之间的地上,一小块金子做的东西闪烁着微光。 我好奇地伸手捡起:是个王冠。我把它翻过来握在手中,然后抬头看看四周,只见整个庭园都散落着金子做的东西:金刀、金头巾,还有一对黄金护手。庭园里的稻草都变成了金粉,一根不剩。 罗兰走到我身边,我把王冠递给他,他显得十分诧异,仔细查看。“谢谢你。”他说,“你把我们从巨魔的统治下解放出来了。” “是啊,看来确实如此。”我说。 他握住我的手。“我们俩将一起统治这个王国——就像我们曾一起住在山洞里,一个男人和他的妻子。 “或许应该说,曾经住在一起的一头熊和他的妻子……”我犹豫道,“但是不行,我仍然是个有夫之妇。如果你想向我求婚……我将永远忠诚于你。可如果你想娶我的话,就必须为我做一件事:你得完成一项使命,替我向我丈夫提出离婚。” 罗兰的熊脸皱成了一团,不高兴地说:“使命?” “我很快就要连自己都挪不动了。”我说着,拍了拍肚子。 罗兰似乎还想争辩,但日之东国的人民纷纷走过来,想和他说话,想知道他们国家未来的命运。罗兰走向前去安慰他们。我则四处寻找野鸡。 它坐在瓦当娜金色的脑袋上,很快又亲昵地飞到我的肩头。 “野鸡,你会喷火了,你现在是条龙了吗?”我问。附近没看到其他麻雀,不知道是不是都被野鸡吃掉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而它只是啃着我满是金粉的头发喷着火。想要成为屠龙者的野心让我有些烦躁不安,于是转身看向被人类与巨魔人围在中间的罗兰。 罗兰注意到我的目光,朝我伸出手,手里拿着那个稻草变成的王冠。 “你的头发着火了。”我走过去后,罗兰语气柔和地说。他温柔地替我将火扑灭,然后把我拉进怀里,亲吻我。 “说是着火,但更像是在闷烧。”我语气平淡地说道。 “是的。”他迟疑了,凝视着我。“为什么现在要让我去完成这个使命了?当初在山下和我生活时你也没怎么在意啊。” 我同样迟疑了。如果他不能为我做到这点的话,我不知道他是否值得我对他的苦苦追求。“不管我肚子里怀的是孩子也好,熊崽子也罢,都有出生的权利。”我轻声回答,告诉我愿意为此承担风险。“我不想和我丈夫之间再有任何瓜葛。按照法律,熊崽子是属于他的。” “你怀的不是熊崽子。”罗兰恼怒地说。 “你能发誓吗?”我问他。 他咬了咬嘴唇。于是我耸耸肩,开始在地上寻找金块。我找到了一块马刺,将它递给罗兰。“把这个给我丈夫。”我说。 罗兰接过来,翻来覆去地看。“给他这个干吗?” “让他再去买头驴。” 他大声笑起来。“好的,丽萨。”然后再次开始亲吻我。永不落山的太阳将我们身边的世界染成了明亮的金色。我们就这样一直亲吻着,直到我的头发又一次被野鸡点燃。接着,我们开始享用美食,等待北风神归来,带上罗兰去完成他的使命。就这样,我们开始了统治日之东月之西王国的第一天与第一周,正如所有讲故事的人在结尾说的那样,接下来的日子,我们过得幸福而美满。 【责任编辑:梁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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