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稿大家写


短稿大家写 文学副刊的读者越来越少(都这么说),文学副刊上的文章越写越长,两者有没有因果关系? 好文章长了大家也爱,坏文章短了大家也嫌,没错,如果把“媒体的特性”加进来,那就说来话长。短一些的文章对报纸副刊比较适合,文学作品的展示场本来是文学期刊,在那里没有字数多少的问题。读者大众读副刊的时候,心情和期待都和读文学期刊不同,太长的文章使他觉得有压力,他逃避压力,无从发现你的大手笔到底有多好,因为他根本没读下去。 副刊天生短文章抢眼,当然是又短又好的文章。作家“求好”和“求长”是两件事,《兰亭集序》加上标点才一百五十字,《心经》两百六十字,《前赤壁赋》气势磅礴才六百四十字(想不到吧?)。固然那是文言文,用字精简,咱们译成白话也不过加上两番。咱们再看白话文学,鲁迅的《秋夜》一千一百二十字,朱自清的《匆匆》六百七十字,张爱玲的《炎樱语录》一千零五十字,都是名作。 作家爱写长文,都说是稿费论字计酬的后果,这说法在文学史上有其真实性。到了今天,作家已非“煮字疗饥”的苦哈哈,一千字的稿费和五千字的稿费,在他看来都是等闲之物。今天作家发表洋洋洒洒的长文章,代表他身份高,面子大,他的六千字把一切短稿挤掉,独占版面,或者他的一万四千字连续三天高踞“头题”,分上中下刊完,都足以长自己志气,灭他人威风,这乃是一种习气。 以副刊读者的感受而论,文章虽“好”而“长”,终是一种遗憾,何况未必好。“忠实的读者”说实话,坏习气难以产生好文章,作者的思想感情有限,乃用“发酵过度”的方法膨胀成“鸿文”,里面千疮百孔,滋味也极不可口,读者凭“坏桃不必全吃”的小聪明,看几行就丢开,里面纵然有好句子好见解,也埋没了!可惜可惜,得不偿失啊。 抛开习气,就事论事,文章长而好,作者固然有面子;文章短而精,作者照样出风头。短而欠精,害处较小,长而欠佳,害处就大了!为副刊、为读者也为自己,咱们来写短文章吧,多少字才合适呢,既然有个“千字文”,就以千字边缘为度吧。内容应该不限论事,像鲁迅的《秋夜》,写景也可以;像朱自清的《匆匆》,抒情也可以;像契诃夫那样,来个短篇小说,又何尝不可?至于长文章,副刊仍然需要它做版面上的“龙骨”,稿源也永远滔滔不断,其中当然也自有上品,用不着你我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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