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溥
五人墓碑记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夫!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
《七录斋诗文合集·古文存稿》卷三
明熹宗天启年间,权阉魏忠贤擅权,逢迎者大有人在,朝中有所谓“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诸多名号,其死党更是遍及海内,形成一个利益集团,倒行逆施,作恶多端。周顺昌是一位刚正敢言的吏部属官,敢于公开反抗阉党,因而被魏忠贤一伙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天启六年(1626),魏忠贤派缇骑到苏州逮捕周顺昌,激起民愤,苏州市民及周围村镇百姓数万人不期而集,殴毙旗尉一人。官府严加镇压,市民领袖五人挺身投案,英勇就义。这篇散文生动地记述了这场斗争的简略经过,夹叙夹议,为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立传,具有极强的感染力。明末城市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市民阶层的壮大,苏州民变反映了作为封建专制主义否定力量的市民阶层的成长,这也是本文的认识价值所在。
蓼洲周公:即周顺昌(1584—1626),字景文,号蓼洲,吴县(今江苏苏州)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历官福州推官、吏部员外郎。《明史》有传,内云:“顺昌为人刚方贞介,疾恶如仇。巡抚周起元忤魏忠贤削籍,顺昌为文送之,指斥无所讳。魏大中被逮,道吴门。顺昌出饯,与同卧起者三日,许以女聘大中孙。旗尉屡趣行,顺昌瞋目曰:‘若不知世间有不畏死男子耶?归语忠贤,我故吏部郎周顺昌也。’因戟手呼忠贤名,骂不绝口。”魏忠贤恨之入骨,将他诬陷入狱,迫害致死。崇祯初谥忠介,有《烬馀集》。
郡:这里指苏州府,治所即今江苏苏州市。贤士大夫:指有声望的读书人或家居官员等。当道:当政者。
魏阉:即魏忠贤(1568—1624),肃宁(今属河北)人,少无赖,万历中以自阉入宫,与皇长孙(即以后的明熹宗)的乳母客氏交好,二人狼狈为奸。熹宗即位后,魏忠贤渐升至司礼秉笔太监,掌东厂事,结党营私,气焰嚣张,无恶不作,人称“九千岁”。崇祯帝即位,发其奸,自缢死,诏磔其尸。《明史》有传。废祠:据《明史》本传,天启七年春,魏忠贤气焰嚣张,海内望风谄媚,纷纷为魏忠贤建立生祠,“穷极工巧,攘夺民田庐”。崇祯即位后,各地生祠陆续被废。吴郡魏忠贤生祠为应天巡抚毛一鹭所建。《明史·周顺昌传》:“吴人感其义,合葬之虎丘傍,题曰‘五人之墓’。其地即一鹭所建忠贤普惠祠址也。”
旌(jīnɡ经):表彰。
去:距离。墓:修墓。用如动词。
湮(yān烟)没:埋没。
皦(jiǎo佼)皦:犹言“佼佼”,形容超越一般。
丁卯三月之望:即天启七年(1627)农历三月十五日。按《明史·周顺昌传》,周之被捕与被害皆在天启六年(1626)。此系作者误书。望,月相名,农历每月十五日(有时为十六日或十七日),地球所见月相最圆满,即称“望”。
吾社:这里当指应社,或称江南应社,为天启四年(1624)张溥、张采、周钟等人在苏州所创,开始仅十一人,分主五经文字之选,又称五经分会,本属文学团体。崇祯二年(1629)以后并入复社,始成为文学、政治团体。行为士先:德行可以作为读书人的表率。
声义:诉冤,伸张正义。
敛赀(zī资)财:筹集钱财。
缇骑(tí jì提记):明代锦衣卫校尉,名沿古制。执掌禁卫、仪仗、卤簿,专司侦察、缉捕官民。晚明时数量发展至数万人,肆虐朝野。
抶(chì赤)而仆之:打倒在地。
以大中丞抚吴者:指毛一鹭,字孺初,遂安(今浙江淳安)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授松江司理,天启末官应天巡抚,属魏忠贤一党。明代巡抚多加副都御史或佥都御史衔。中丞,明代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的别称,一般多称巡抚为中丞,本此。
魏之私人:魏忠贤的家臣。私人,语本《诗·大雅·嵩高》:“王命传御,迁其私人。”毛传:“私人,家臣也。”这里是讽刺的说法。
所由使:是由他主使的。
其:指毛一鹭。呵:呵叱。
噪:吵嚷(指苏州众多市民)。逐:追赶。
匿(nì腻):躲藏。溷(hùn诨)藩:指厕所。
按诛:查办,判处死刑。
颜佩韦:商人子。杨念如:估衣铺商人。马杰:市民。沈扬:牙侩,即经纪人。周文元:周顺昌的轿夫。
傫(léi雷)然:形容重叠堆积。
詈(lì立):骂。
脰(dòu豆):颈项。这里代指头。函:用木匣装起来。用如动词。
大阉之乱:指天启间大太监魏忠贤的乱政。
缙绅:指士大夫。旧时官宦插笏于绅带间,故称。缙,插。不易其志:不变志节,即不向魏阉屈服。
编伍:即编在户籍的平民。古代户籍编制,五家为伍,故称。
蹈死:身履死地,即冒着生命危险。
曷:同“何”。
矫诏:假托皇帝的命令。
钩党之捕:相牵引为同党加以逮捕。
株治:株连治罪。
逡(qūn群
阴平)巡畏义:徘徊不定,畏惧正义。
非常之谋:指魏忠贤篡位夺取政权的阴谋。
猝(cù促)发:突然发动。
圣人之出:指崇祯帝朱由检即位。投缳道路:指魏忠贤行至阜城途中自缢身亡。《明史·魏忠贤传》:“(天启七年十一月)遂安置忠贤于凤阳,寻命逮治。忠贤行至阜城,闻之,与李朝钦偕缢死。”
高爵显位:指依附魏党的官高位显者。
抵罪:因犯罪而受到相应的处罚。
不能容于远近:到处难以容身。
剪发杜门:削发为僧或闭门不出。
佯狂:装疯。
辱人贱行:可耻的人,卑劣的行为。
暴(pù曝):显露。
赠谥美显:崇祯元年(1628),给事中瞿式耜讼诸臣冤,赐周顺昌“忠介”的谥号。
加其土封:指重修坟墓。
大堤之上:五人墓碑在山塘(由苏州通往虎丘的小河)北岸,故称。
百世之遇:百年难逢的际遇。
老:指寿终而死。户牖(yǒu有):门窗,指自家屋舍。
隶使:当奴仆使唤。
扼腕:用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手腕,表示惋惜、愤慨或振奋等情绪。墓道:墓前或墓室前的甬道。
死生之大:语本《庄子·德充符》:“仲尼曰:死生亦大矣,而不得与之变。”
“匹夫”句:平常百姓对国家安危也能起到重要作用。社,土神;稷,谷神。古人常用社稷代表国家。
冏(jiǒnɡ迥)卿:语本《尚书·冏命序》:“穆王命伯冏为周太仆正。”后世即称太仆寺卿为“冏卿”。因之吴公:即吴默(1554—1640),字因之,吴江(今属江苏)人。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历官礼部主事、太仆寺卿。
太史:在翰林院任职者的通称。文起文公:即文震孟(1574—1636),初名从鼎,字文起,号湛持,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官至礼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明史》有传。
孟长姚公:即姚希孟(1579—1636),字孟长,号观闻,吴县(今江苏苏州)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授翰林院检讨,崇祯中以庶子充讲官,出为南京少詹事。卒谥文毅。有《循沧》、《公槐》、《响玉》、《伽陵》诸集。《明史》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