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威尔书评全集(下) 评戴维·赫伯特·劳伦斯的《普鲁士军官》 (1) 评论不应该包括个人的回忆和怀念,但或许有必要提一提我是怎么最早读到戴维·赫伯特·劳伦斯的作品,因为我是先读到他的书,再听说有这么一位作家,那时候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品质或许就是最重要的品质。 1919年的时候,我有事去校长的书房,在那里找不到他,于是拿起书桌上一本蓝色封面的杂志。那时候我16岁,沉醉于乔治亚时代的诗歌。我心目中的好诗会是鲁伯特·布鲁克的《格兰切斯特》。我一翻开杂志,就被一首描述一个女人站在厨房里,看着丈夫经过田地朝她走来的诗歌彻底吸引住了。他一边走一边从猎兽的套子里掏出一只兔子,把它给宰了。然后他走了进来,把死兔子扔在桌子上,双手仍沾着兔毛,臭烘烘的,一把将那个女人搂住。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恨着他,但她彻底被他迷倒了。比起性接触,劳伦斯对“自然的美”有着更深的感触,但他能像水龙头一样收放自如,令我印象深刻,尤其是这两句诗(描写一朵花): 于是她袒露光洁的胸脯, 为她的爱人哺育蜜汁。 但我没有去注意作者的名字,甚至没有去注意那本杂志的名字,它应该是《英语评论》。 四五年后,我仍然没有听说过劳伦斯。我得到了一本短篇小说集,企鹅出版社现在重印了它。《普鲁士军官》和《肉中刺》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打动我的不是劳伦斯对军事纪律的恐惧和仇恨,因为他明白了它的本质。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他没有当过兵,但他能让自己进入军队的氛围,在那个故事里,是德国的军队。我猜想他是在某个卫戍小镇看到几个德国士兵在走动,然后构思出了这支军队。从另一篇故事《白袜子》(也在这本短篇集里面,但我想我是后来才读到它的),我推理出如果女人时不时嘴里被塞进一只袜子的话,她们在道德上就会更加规矩。 显然,劳伦斯的魅力并不止于此,但我认为这些最初的冲击让我为他勾勒出了一幅大致上真实的画面。他本质上是一位抒情诗人,一位漫无纪律的“自然”的(即辽阔的大地)崇拜者,这是他最主要的特征,但比起他对于性的沉迷,这一点很少有人注意到。除此之外,他拥有或似乎拥有理解与他决然迥异的人的能力,像农夫、猎场看守人、神职人员和士兵——你或许还可以加上矿工,因为虽然劳伦斯本人13岁时曾经在矿井下工作过,但显然他并不是一个典型的矿工。他写故事就像是写抒情诗,只需要看着一个陌生的、无法理解的人,然后就能突然间体验到一个内在生命的极富想象力的视野,然后写出作品。 这个视野到底多真实有待争议。就像十九世纪的一些俄国作家将所有的角色都塑造得内心同样敏感那样,劳伦斯以此摆脱了纠缠着小说家的问题——在他的故事里,所有的人物,就连那些他抱以敌意的人物,似乎都在经历着同样的感情,每个人都可以与其他人接触交流,而我们所知道的阶级壁垒几乎被消弭了。但是,他似乎总是拥有非凡的能力,通过想象领悟到凭借观察不可能了解到的事情。在他的一部作品里,他写道你开枪打一只野生动物和开枪打靶是不一样的。你不会看着准星,而是在本能的驱使下瞄准了整个身体,似乎就是你的意志在推动着子弹前进。这是很真实的描写,但我认为劳伦斯从未开枪射击过一只野生动物。或想一想《英格兰,我的英格兰》结尾部分的死亡一幕(不幸的是,它不在现在这本选集里)。劳伦斯从未置身于他所描写的那些情景中,他只是以个人的视角去了解一个士兵在战火之下的感受。或许他的描写是忠实于现实经历的,或许不是,但至少在情感上是真实的,因此让人觉得很有说服力。 大体上说,劳伦斯的标准长度的小说几乎都很难读完。他的缺点在短篇小说里不是那么要紧,因为一则短篇可以完全用于进行抒情表达,但一本长篇小说则得考虑到合理性,不得不以冷血的态度去谋篇布局。在以《普鲁士军官》命名的这本短篇集里,有一则极为出色、篇幅较长的故事,名叫《牧师的女儿》。一个中产阶级出身的圣公会牧师被贬到一个采矿的村子,他和一家人只有微薄的俸禄,几乎就要饿死了。而且他一无是处,那些矿工根本不需要他,对他毫无怜悯。他们是典型的家道中落的中产阶级家庭,孩子们长大以后自以为在社会地位上高人一等,一直戴着这个思想上的镣铐。那个老问题出现了:两个女儿怎么出嫁呢?大女儿有机会嫁给一位经济稍微宽裕些的神职人员。他是个矮子,而且患有暗疾,而且是一个完全没有人性的家伙,不像一个男人,却像是一个早熟而让人讨厌的小孩。按照家里大多数人的标准,她做了正确的事情:嫁给了一位绅士。小女儿的活力没有被势利所侵蚀,她将家族的名誉抛到一边,嫁给了一个健康的年轻矿工。 可以看到,这个故事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很相似。但在我看来,它比那本小说更精彩更有说服力,因为单凭想象力的冲动就足以撑起这个故事。或许劳伦斯在哪儿看到过一位牧师的女儿,吃不饱饭,受尽压迫,弹奏着管风琴,消磨她的青春,突然间看到自己的出路,来到更有温情的工人阶级的世界里,那里有很多人可以当她的丈夫。对于一则短篇小说来说,这是一个很合适的题材,但一旦被延伸到一本小说的长度,它就提出了劳伦斯所无力解决的难题。在这本书的另一则故事《春天的阴影》中,一个猎场看守人被描写成一只充满野性的动物,是那些多愁善感的知识分子的对立形象。这样的角色在劳伦斯的作品中一再出现,我想他们出现在短篇里时更加令人信服,因为在短篇里面我们无须对他们了解很多,而在长篇小说(譬如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或《骑马出走的女人》)里,要使其与情节相吻合,他们必须有复杂的思想才显得可信,而这破坏了他们的自然天性。另一篇故事《菊花香》描写了一个矿工在一场矿井事故中死去。他是一个酒鬼,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他的妻子一心想的就是如何摆脱他。但当她为他的尸体擦身时,她似乎是第一次感受到他是那么英俊。这就是劳伦斯的能力,在故事的第一段里就展现了他的视觉描述能力。但你不能将这么一个故事写成一本标准长度的小说,没有其它更加平淡的元素,也无法将这些故事写成一部系列作品。 这本书不能算是劳伦斯的短篇小说最好的选集,企鹅出版社可能会接着重印《英格兰,我的英格兰》。里面除了同名的故事以外,还有《芬妮和安妮》、《马贩的女儿》以及《福克斯一家》。最后这则故事或许是劳伦斯的最佳作品,但它有一种不同寻常的特征,围绕着一个每个人都有可能会想到的想法而展开,因此你可以想象要是同样一则故事由托尔斯泰、莫泊桑、亨利·詹姆斯或埃德加·华莱士 (2) 去讲述会是什么样。目前这本选集至少有六篇第一流的故事,只有一篇(《一块彩色玻璃的碎片》)确实写得不好。 (1) 刊于1945年11月16日《论坛报》。 (2) 理查德·霍拉西奥·埃德加·华莱士(Richard Horatio Edgar Wallace,1875—1932),英国作家,作品多涉及犯罪心理小说,代表作有《四个公正的人》、《神探里德》、《金刚》等。
💬 读者留言
登录后可以发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