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男人


消失的男人 作者 达尔•格雷戈里  翻译 苟旻 插图 袋袋木 曾几何时,我和你一样,觉得能主宰自己的生命。但后来我意识到,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力量随时能在弹指间将你抹去。还觉得自己无可替代?醒醒吧,我的朋友。那些想要代替你的混蛋一直潜伏着,伺机而动。 就拿我来说,替代我的混蛋是一个虚有其表、脑袋空空的傀儡。他穿着我的西装,顶着我的名字,口袋里揣着我家钥匙;夜里和我妻子同床共枕,睡前给我女儿讲故事;早上,他还在门廊和妻儿吻别。我妻子称他“亲爱的”,而我女儿叫他“爸爸”! 好在我知道要夺回自己的位置该怎么做。决定行动的那天早上,我把一辆破旧不堪的普利茅斯停在我家的高档小区里,蜷缩在方向盘后面。这车和周围有些格格不入,但冒牌货和妻子都没注意到。他穿着跑鞋跑向我几个月前刚买的雪佛兰科威尔,就像曾经作为运动员的我那般矫健。每周四,他都会去参加我付费的乡村俱乐部朋友聚会。而周六,他则会和我的老客户打高尔夫。竟没有一个人发现他是个冒牌货,是一个他们所认识、尊重的老朋友的替代品,而且学得还不怎么像。嗯,不过还是有些相似之处的,比如我俩都是衣着讲究的棕发帅哥。但他比我高那么一点儿,头发也更浓密,那口洁白的牙让人想一脚踢碎。 我伸手发动车子,腰椎突然僵住了。一阵剧痛爬过全身,我咬紧牙关,动弹不得。你肯定觉得我早已习惯,但并没有。长久以来的经验让我明白发病时不管干什么都不会缓解,只能硬挨过去。我等待着,牙缝间抽着气,直到挪动胳膊时不会促发新一轮疼痛,才从夹克口袋里摸出药瓶,用拇指撬开瓶盖,倒出几粒药片。我把药扔进嘴里,一仰头咕咚咽了下去。 这时候冒牌货已开车离开,但我并不着急。监视了他一个星期,我很清楚他会去哪儿,也知道在哪儿能找到他。还有大把时间要打发呢,我点燃了今早的第四根烟,发动了汽车。 几年前,在被放逐前,甚至在遇到我妻子之前,我曾遭遇一场事故。后背右侧的肌肉像班卓琴的琴弦一样崩断。住院三周,又卧床两个月,凭着海可待和二氢吗啡酮的药劲儿才勉强从床上爬起来。 回想和妻子的初遇,是在我刚入职的广告公司的派对上。我对她隐瞒了病情。不然能怎么办?她那么漂亮。不,不只是漂亮——那柔顺的金发,淡褐色的深邃眼眸,还有那双大长腿!简直就是根据我的喜好计算出的最佳结果。我挺起胸,装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请她喝苏格兰威士忌:“你应该试试这个。”我很怕她知道我的病就不愿跟我有任何瓜葛了。我曾和知道这场事故的女人们上过床。她们真的会介意,会不停地问“疼不疼呀”、“要不要紧呀”。我的每一声闷哼,甚至愉悦的呻吟,都会引起她们的紧张。 当然了,那时候我也不知道她对我隐瞒了什么。比如说,她的年龄。我想她可能比看上去要大几岁。她眼眸里那毫不掩饰的审视,几乎让我打了退堂鼓。我配得上她吗?我能满足她想要的一切吗? 她摇摇酒杯,嗅了嗅,抽鼻子的可爱模样让我一下子坠入了爱河。噢,应该说是肤浅,带着虚幻魔力的那种爱。而当时我并没意识到,直到女儿出生我才真正明白了爱的意义。 女儿的那头金发总能让我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来。她走在那群一年级同学中间,仿佛有一束聚光灯打在她身上。 我的车停太远,无法看清她的脸,但再靠近的话,就会被发现了。被放逐以后,我早上都会来这儿。每天十点过几分,她们班便会到院子进行第一次课间休息。孩子们雀跃地涌出来,奔向秋千和草坪,跑向地上画着四方格子的手球区。而今早,女儿冲向了‘鹰巢’——爬架搭成的穹窿。她可是一个勇敢的攀爬高手。她爬上最顶层,用双膝保持平衡,高举双手,朝我的方向转过脸来。 她看到我了吗?她是否有注意到这辆车?是否看到了那熟悉的挂在窗外的手以及指尖忽明忽灭的烟头?有那么几天,我想她是看见我了。 我被放逐、赶出家门的那晚,和妻子大吵了一架。那天我背疼得要死,状态非常不好。晚饭也省去了日常的餐前酒,止痛片还没了。 “别让她看见你这个样子。”妻子指的是女儿,“去床上躺着吧。” 但我没法上楼,楼梯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甚至坐着都很困难。我只能在一楼抽着烟来回踱步,让脊柱弯曲成某个特定角度来减缓疼痛。 到了睡觉时间,女儿穿着睡衣跑来要晚安吻时,撞到了我的屁股。一阵疼痛窜上脊柱,我端着的酒撒了出来。“老天爷啊!”我嚎叫出声。 女儿一脸震惊地望向我,不知道自己居然能伤到我。接着,她扭头跑回了卧室。 妻子爆发了。“全被你毁了!”她说。 “毁了什么?” “一切!” 你看,她总是把生活构想得很完美:郊区的双层别墅,在大城市有一份体面工作的帅气丈夫和可爱的女儿。不,或许——那晚我才意识到——她要的只是女儿。而我,则仅仅是达到这一目的的工具。 我绷不住什么绅士风度,大吼大叫起来。声称自己才是这房子的主人,拥有这块地产和所有家具,甚至连这片草坪以及上面的设备都是我的。我大声控诉她没有尽到女主人的义务,没在我需要时支持我。 “我想要帮你”她说,“但每次你都拒绝——” “我要的是正常的帮助!”我喊道。 我继续着——让我们姑且称这为直言不讳——咆哮。我语速很快,仿佛这些话早就在脑海里演练多遍。即便喝了酒,仍然条理清晰,头头是道。而妻子仿佛无言以对般沉默。她不再看我,静静地坐在沙发(我的沙发)上盯着地板。我又继续吼了一会儿,终于停下来。 “怎样?你就没什么想说的?”我问道。 “我看错你了。”她说,“你不是我以为的那个样子,也不是我们现在需要的那个人。” 她抬头看向我,瞳孔的颜色又变了。追她的时候我就注意到这一点:有时是蓝色,有时是深绿。而那一刻,变成了淡褐色。她皱了皱鼻子表达厌恶。 一阵不知哪儿来的凉风袭来。我感到身后的空间仿佛裂开了一道口子,狂风打在我的身上,几乎把我撕碎。 她说了句什么,但被风吹散了。 我离开了女儿的学校。还有好一会儿才到预计的时间。在被放逐前,我很少注意过从郊区到市中心的路。现在几乎记不起每天是怎么上下班的了。这段路程不过是生命中重要场景间的插曲。但在我以另一个身份出现,开始跟踪冒牌货之后,每段路都是一道严峻的考验。偷来的普利茅斯把路上的每一次颠簸都传到了我的脊柱上。 哦,但这座城市仍然令我兴奋。我靠在麦迪逊大街 (1) 的一个公司门口抽烟,欣赏着这栋我曾工作过的建筑。这座建于六十年代初期的高塔,宛若一面旗帜般光芒万丈,见证了这里数十年的繁盛兴衰。是的,我曾是麦迪逊大街老派的广告人,说好听点,是这座城市白领的典型,就像华尔街的银行家抑或百老汇的女演员。 妻子是不是最先看上了我这一点?难道我仅仅是她寻找的某种类型而已? 十二点零五分,饥饿的人群从大楼陆续涌出。我曾经的同事们、朋友们往商业区外走去,去常去的那家马克西餐馆吃午饭。 我溜进大厅,没碰到认识的人,然后乘电梯到十五楼。门刚一打开,我一阵紧张。这么久以来,我第一次担心被熟人认出。 公司的门开着,前台贝蒂没在。跟我预计的一样,她会去休息室吃午饭,这让我松了口气。四下无人,我快速跑进办公室,关上门。我的心扑通狂跳,衬衫被汗水浸透。 现在安全了,时间也还充裕。冒牌货和同事们一个半小时后才会晃荡回来:他们一定是挂着松垮的领带、西服也弄得皱巴巴的样子,气氛活跃而融洽。倒不会喝醉——我们知道怎么控制量——但多少会喝那么点儿。 被放逐后,我还没回过办公室。而现在我发现这里失去的比家里还多。俯瞰城市的落地窗、樱桃红墙板、汽车般宽阔的反光办公桌、精致的调酒台……我倒了两倍的尊美醇威士忌,咽下一把药片。这足以防止疼痛占据我的脑袋。此时我需要保持头脑清醒。 这个假冒的家伙没把我的克里奥 (2) 奖杯从架子上撤下来,也没有动我过去几年收藏的三幅画,这三幅现代画向人展示着我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和创意的广告人。或许他怕把画拿下来会让人质疑,又或许他根本没有审美。 显然,从他最近的项目来看,倒是没能把我的创意才华偷走。角落的架子上摆着一个“即食妈妈餐”的电视广告剧情图板。我草草扫了一眼,越看越生气。一点儿创意都没有!想到同事和老板居然通过了这样的设计,我就更加怒不可遏。难道他们注意不到这东西缺乏新意吗?难道他们不认为他应该可以做得更好?他在我妻子身边时没被识破倒情有可原,毕竟她法力高强。但这冒牌货单独跟别人在一起时,他们怎么能一点儿都不起疑?这呆木头估计连用“转喻” (3) 造句都不会。 过了一阵子,假货回来了。他走进办公室关上门,发现窗边的格罗斯霍尔茨抽象画被放在了地上。我从掩藏的门后一跃而起,紧握克里奥奖杯,朝他后脑勺打去。一记利落的平直球。他扑通一声倒在了厚厚的柏柏尔地毯 (4) 上。 我觉得他应该死了,但又不确定。捡起血泊中的克里奥奖杯,擦干净放好,然后我用膝盖抵着他的后背,从口袋里拿出钢丝吊绳——名称很应景 (5) ——把绳子缠在他脖子上…… 之后,我套上夹克,系好扣子,遮住染血的衬衫,再大摇大摆地走出办公室,进了电梯。没人注意到我。 和妻子吵架的第二天早晨,我在草坪上醒来,一嘴土腥味。与其说醒来,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凭空出现。前一秒还在屋子里,后一秒一睁眼就到了草坪上。 我站起身,眼前那排侧柏就像铁路微缩模型般整齐划一。我意识到这正是每天吃早饭时看到的窗外的那排树,而现在我在树的另一边。这么看来我已不在自己家,而是在邻居的院子里。 透过树,越过露台,再跳过院子里的韦伯电烤架和两台炉子,眼前便是我买的两层小楼(分期付款,首付百分之二十,再加上五年抵押贷款,还要还二十五年。)。侧滑玻璃门后的厨房漆黑一片,楼上的卧室也黑黢黢的。 我记不清前一晚发生了什么。我肯定是昏过去了,这我承认。但是感觉不止如此。好像记忆被清除了,连同我自身的存在也一起被抹去。 在电影和电视节目中,拍摄让人消失的镜头有个小技巧。录制稍加暂停,让人物走出镜头,然后继续拍摄。这样就会产生人瞬间消失的效果。通常还配有音效——比如一声竖琴“铛铛铛”。再剪辑一下,那人便又出现了。 而我从镜头消失的时间,却持续了一整晚。我穿过那排树,走到院子外围时,脚步停了下来。我的脚尖抵着一个无法穿过的透明屏障,不需要用手触碰,也能清楚感觉到它的存在。 我无法越过这道屏障。我尝试向前倾身,但就算浑身颤抖使出吃奶的力气,也不能向前移动分毫。最终我只得后退一步,伤心和绝望笼罩了我。而这一步还抻着了后腰,疼得我全身痉挛。 我绕着房子一圈一圈地走,希望能找到屏障的漏洞,但一无所获。我无法再进入这栋房子。或许,不止我一人这样。我记得妻子曾说她把这栋房子封了起来以防陌生人进入来确保女儿的安全。 如今,我也是陌生人中的一个了。那时我还不明白她到底做了什么——我还没见到我的替身——但我意识到她这样对我是犯法的。我站在邻居的后院大声嚎叫,喊着妻子的名字,说着诅咒她的话。 二楼的灯亮起来——是我女儿的卧室。我能看到纱质的窗帘后面小小的身影。 我身后的门廊灯也亮了。然后,一盏接着一盏,邻居的灯都亮了起来。它们像探照灯般照在我身上。我紧张又羞窘,仿佛赤身裸体站在舞台上,我很清楚自己不属于这里,却不知该如何解释。仿佛随时都会被观众们赶下台去。 在下一盏灯亮起之前,我跑掉了。 我本该感到胜利的喜悦。毕竟,我亲手杀了冒牌货,重新抢回了妻子,简直是位英雄。 然而相反,充斥我内心的是一种冰冷的恐惧。为什么会这样?他只是个傀儡而已,就像一个用硬纸板剪出来的纸人,没有任何灵魂。这种感觉就像在为一台拆掉的除草机掉眼泪一样毫无意义。 尸体居然没“噗”一声化作一缕烟消失掉,这着实让我有点失望(没“噗”的一声也行啊),但能有具尸体让我洗劫一番还是不错的。翻出他右侧衣兜的车钥匙,我开着我的科威尔出了城,一路音响轰鸣。随着音乐的摇摆,我的后背疼得更厉害了。我需要喝一杯。 我驶下高速路,去了以前常去的那间酒吧,就在通往郊区的路旁,宛如绿洲一般的存在。我从没见女人来这里,也没有三十岁以下的年轻小伙。这儿大多是离婚的,或打算离婚的男人们。换句话说,这是个专为男人开的酒吧。 我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像从石头里拔出宝剑般把大莱信用卡从钱包里拿出来。“双份苏格兰威士忌,”我对酒保说,“见底儿就满上。” 哦!终于拿回了我的钱包了!信用卡、俱乐部会员卡,还有我的照片,一样不少。不过驾照上、与妻女的合照中仍是冒牌货驴一样的笑脸,这点挺烦的。不过我决定今晚不想这些了。漆黑的夜幕就像舞台谢幕时的幕布,而地球自转一圈似乎就能修正全部错误。 “今天过的不顺吗?”我左边一个声音说道。他和我年纪相仿,可能更年轻些,穿着空军军官的制服。他的脸有些熟悉,难道出现在电视或者报纸上过?他应该在酒吧待了好一会儿了。衬衫皱巴巴的,领带也扯松了,蓝色外套搭在高脚凳椅背上。 我挥手叫来酒保,说:“给这位朋友加一杯。”我们喝了一会儿,我又叫了一轮酒。 “我老婆是女巫……”我说。 “继续。”朋友说道。 “我们的婚姻……”我继续说,“疯狂的破事儿一件接着一件,几乎每周都吵架。。” 他同情地点了点头。 “我尝试过让她收敛,”我说,“只求她像个正常的妻子。我们得和普通群众一样,遵守物理定律和社会风俗。” 他笑得喷了口酒。这笑容让我突然想起在哪里见过他了。他是那名曾在错误海域着陆的宇航员。他说:“反正这方法在我这儿不管用——收敛。她每次都答应会改,但……” “没错!”我接过话来,“等到遇事的时候,尤其是紧急事的时候,她就又变回老样子,用老办法去解决问题了。简直就是她老妈的翻版。强大的家族遗传啊,我的朋友!她妈仿佛随时会“砰”的一声冲出来,甚至不带敲门的,还从来叫不对我的名字。要是我早知道她们一家人是这样——对了,你结婚了吧?” “想过要结婚。”宇航员回答,“哎,我也不知道。女友挺仰慕我的,但是……”他声音小了些,“她这个人很冲动。得全天盯着她不让她干傻事。” 我俩举杯消愁。我往手上倒了几粒止痛片,顺着一杯威士忌咽了下去。宇航员见状挑了挑眉。 一条红色的伤痕贯穿我的手掌,那是勒死冒牌货时留下的痕迹。“小意外。”我说,“止痛片是管后背的。要不是这玩意儿,我早上都起不来床。我老婆总说‘至于吗?还需要止痛片?’要不是他妈的每天都疼得要死,谁会需要那玩意儿。但她就是这样,总想改变我。但你猜善变的是谁?是她们!你女友现在可能仰慕你,过不了多久她就会有别的想法了。这可是1969年,对她们来讲,你很快就会变得不够优秀。接着,你会发现家里门锁就换了,你再也见不到孩子。 ” “你有孩子了?” “女儿。”我给他看钱包里的照片。 “真漂亮。”他的声音里带着羡慕。 “女人都是巫婆。”我说,“但女儿,女儿都是天使。” 第二次醒来的时候——不该说‘醒来’,再次使用了不恰当的词,但我找不出更合适的词了——已经是早晨了。我躺在熟悉的侧柏枯叶上,茫然地盯着眼前该死的树。藏在树枝上的鸟儿们叽叽喳喳吵个不停。 我没立刻坐起来。此时后背倒没什么感觉,但我知道只要一动,就会立刻疼起来。我记得和一个宇航员喝过酒,还给他看了女儿的照片,他给我看了他女友的照片。一个漂亮的金发波斯女孩。然后呢? 记忆碎片慢慢浮现。我在一片漆黑中驶进知更鸟巷,开上私家车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决定回家。我本打算早上再回去,但有时喝了酒,想法就不受控制。可能想着那时候已经午夜,魔法师的咒语会像《灰姑娘》里一样失去效力? 当我想起结界这事儿时已经来不及刹车了,只好紧握方向盘,闭紧眼睛准备接受撞击。然而我竟然穿过了结界。在撞上车库门之前,停了下来。看来这辆科威尔是进入城堡的秘诀,就像特洛伊木马一样。 我记不清是怎么进屋的了,一下子就到了客厅。听到有人跟我说话,我转过头。 妻子身穿白色睡袍,站在黑漆漆的楼梯处。房里没有月光,但她的身影却仿佛沐浴在月光中一般。“亲爱的?”她问道,语气是那么温柔,还带着一点担心。这是曾经只对我说话时才有的语气。 我想了想那个冒牌货通常的回答,“宝贝儿,我回来了!” 但是她还是立刻认出了我,质问道:“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到现在还记得她声音里的诧异和突然紧攒扶梯的手。她一点儿都不希望再次见到我。但我很得意,你的法力也不是那样毫无破绽嘛。 “没错。我回来了。”我说,“我们上床睡觉吧。”她松开紧攥扶梯的手,指向我念了一句咒语,随即就被狂风吹散了。 然后?一片虚无。再睁眼时,我躺在草坪上,望着树梢间的蓝天。我第二次从那个永恒的虚空里回来了,我记得在那儿我曾试图奋力突围。但具体怎么做到的却完全想不起来。尽管毫无记忆,但意味着这是一种下意识的反抗,是灵魂的斗争,与智慧无关。我的精神本能地带我回到家,回到这些树之间。侧柏,我记得它的树语是“生命之树”。 叽喳的鸟叫声不停循环,我正准备挪动身子时,听到了露台门拉开的声响。从树另一侧的远端传来妻子的声音:“别担心啦,亲爱的。我敢肯定他们会喜欢你的演讲。而我则会把今晚烧烤派对的食材准备好。” “准备好?”一个男人有些担忧地说,“你不是说……” 我坐起身,一阵疼痛袭来。我妻子继续说:“放松点儿,亲爱的。”她本该是跟我讲话的,但此刻却是对那个冒牌货,他还活着。 难道杀掉他都是我的臆想?我看了看右手,又看看左手。没有丝毫痕迹。伤痕不见了。但我清楚地记得钢丝勒进我的皮肉里,勒紧他的脖子…… 我倾身往后,躲在树丛偷看。妻子和那个冒牌货站在阳台上。她一只手放在他胸口,安慰他。妻子穿着紧身长裤,凸显出优美的小腿曲线。金色的长发束在脑后。而我的替身获得了新生,容光焕发。他穿着我最好的那套西装,掩藏在衬衫衣领下的脖颈看不出一点儿受伤的痕迹,连头发都打理得完美服帖。 他不停地念叨这次的报告多么重要,一定要给“即食妈妈餐”的客户留下好印象,而对遭遇的谋杀却只字未提。妻子不停哄他,安慰他。这样的对话曾是我们之间常有的甜蜜。但他有点太过头了——我以前有那么喜欢抱怨吗? 接着传来女儿的声音。“爸爸,妈妈,看呀!”个子小小、顶着蓬松金发的女孩从厨房冲出来,手里举着一个盘子,上面是一摞堆得高高的薄煎饼,涂了很多生奶油。“看我自己做的早餐!” 爸爸。她叫他爸爸。 “看见没?”这个冒牌货说,“说了不能让她碰早餐,都给毁了。” 女儿的下嘴唇颤抖着,眼看要哭出来。 妻子接过盘子,“宝贝,爸爸不是生你的气。”她看向那个男人,“我告诉你,薄饼是我做的——用的老方法。她只不过抹了些生奶油。” 男人抬了抬手,不高兴地转身进屋。真是个混蛋。但我克制着没冲上去,没撞向房子周围的隐形结界。我知道要是被妻子看到会发生什么。 再次干掉冒牌货需要一些工具,枪倒是挺不错的,能让一切变得简单,可惜我没有,也不认识谁有。我们都活得挺正直,不是那个世界的人。于是我只得在当地的五金店买了锤子、垃圾袋、木柄划针和胶带。在坐火车回城的路上,我用垃圾袋背着这些东西,活像一个流浪汉。 虽然我手上的伤好了,兜里的止痛药也莫明其妙地装满了,但科威尔的车钥匙却不见了,钱包也没了,于是我不得不坐火车回去。毫无疑问,这两样此刻肯定在鸠占鹊巢的强盗的衣兜里。至于偷来的普利茅斯,要是没被拖走的话,应该还停在第十大道。反正我没去找它。我从宾州车站走到办公楼下的停车场,那辆科威尔安安稳稳地停在我的车位上。 现在是下午三点半,午休结束,还没到下班时间。没人会在停车场。我抡起锤子砸向车窗,玻璃应声裂开,但没碎。我皱了皱眉头。这玻璃怎么比后脑勺的头骨还坚硬? 我抡起锤子又敲了一下,终于碎了。不错。我四下张望,没人惊叫,没人跑来阻止。就算有,他们真的能看到我吗?在火车上,没人与我对视过。我仿佛存在于另一个次元,并不是完全隐形,只是几乎不会被注意到。这样更加印证了,如果不夺回自己原本的生活,我将什么都不是。 我把手伸进车里打开门。脚垫上全是玻璃碴,我也不想这样。我把垫子翻了个面,用塑料袋铺在上面。然后趴在到后座下。车底凸起的排气管顶着肚子,我只能用小臂和膝盖支撑身体,胳膊肘被玻璃碴咯得生疼。 不到三十秒,这个姿势就让我苦不堪言。 于是我爬上后座,仰躺下来,暂时这样应该不会被发现。我一直是五点后下班,假冒的我估计也差不多。所以,差不多四点半的样子我再躲到驾驶座后面就行。到时候,等他来开车,我就会像刺客一样,迅速用划针抵住他的咽喉。“载我回家。”我会这样命令他。 突然车窗那儿出现一张脸。“这个年纪就打盹儿了?”她说道,是我的丈母娘。 我挣扎着试图坐起来,但这姿势真不是一下能起身的。任何大动作的位置改变都需要至少做三个不连续动作,活像一台运作不连贯的蒸汽挖掘机。 丈母娘不耐烦地打开车门,说:“你能不能赶快从那儿出来?要是我要是被看到在后座‘滚来滚去’,那怎么也得挑个年轻帅气的小伙一起滚。”过量的发胶让她的红发造型有些夸张,眉毛也宛如锋利的刀片。 她从窗框上捡起一片玻璃。“这就是你的完美计划吗,迪克?”她从来叫不对我的真名,“你不会还想勒死他吧?” 我从车里钻出来,抻抻外套。“所以,”我说,“你能看到我。” “如果你也能看到你自己的话。你的样子简直荒谬可笑。你怎么会觉得这种办法能奏效?不停把那人杀掉,直到哪天我女儿忘记把他召唤回来?或者她永远放逐你?” “她可以试试,”我说,“无论如何我会再回来的。我的意志很强大。” 她扑哧笑了出来,露出一口尖牙。“哦,德尔伍德。你的灵魂就像一件抽丝的毛衣,存在感会越来越弱。你还记得婚前的日子吗?还记得大学打赢的比赛吗?还记得背上的伤怎么来的吗?” “是一场意外导致的,后背的肌肉扭断——” “就像扯断的班卓琴的琴弦。一点不错。可这些都是赋予你的人格的一部分。就像我女儿常说的,男人会以运动伤为荣。而你,你接受了这个说法,并欺骗自己这就是你的遭遇。”她轻蔑地挥了下手,转身准备离开。我的手里仍然拿着锤子。 “我也不是责备你。”她说,“我要是你的话也会选择喝得烂醉,找回一点自信,编点骗自己的话。” “那你是来干吗的?”我问,“你就不能行行好解开咒语放过我?” 她发现我没跟上去,于是转身说,“你从来都不懂我。我只想给家人最好的。” “你是来保护他的,是不是?” “谁?那个新迪克?笑话,他不需要保护。虽然我承认我得在女儿动手之前把烂摊子收拾了。杜宾,说真的,那个办公室满地满墙都是血,你到底怎么想的。我都不知道你还有这样一面。简直是个残暴没脑子的斯巴达克斯。” “该死!”我的手不听使唤地把锤子举起来,“这是我的家!你少管!” 她转了转眼睛——我突然感觉整个世界都随之转动。脚下的水泥地开始倾斜,我仰面摔倒,有些困惑地望着她的脸。锤子到了她手里,被她随手一扔,“咚”的一声砸在旁边的汽车上。“看看你自己,”她说,“被愤怒冲昏了头。” 她背起手,弯下腰对我说:“我女儿嫁给你真是个错误。从一开始就是。” “去你的。” “注意言辞,迪卡斯。我还想说,但我的外孙女不能少了你这个爸爸。” “我吗?” “没错。” “等等……这么说你想帮我回家?” 她嘴角微微上扬,露出同情的笑容。“哎哟,可怜人。你不会真觉得靠你自己就能成功吧。” 她直起身,把一缕散发别在耳后。“我得走了。我过来就是想告诉你,一直杀掉替身是行不通的,虽然我觉得在旁边看戏也蛮有趣。” 我用手支撑着坐起来,后背火烧火燎地疼。“那接下来呢?”我问,“我该怎么做?” 她没回头,径直朝外面走去。“成为更好的人,德尔文。” “我就是个更好的人!”我喊道。可她已经走远。 我在停车场的汽车之间百无聊赖地踱着步,等那个冒牌货。而我的报应——那个冒牌货——从电梯里走出来,和两个我不认识的人有说有笑。这应该就是他说的重要客户。他们一起往科威尔这边走来。我知道自己的计划肯定泡汤了。这俩会跟他一起回家参加烧烤聚会。 我赶紧躲在一辆面包车后面。砸烂的车窗让他们非常吃惊,而且作案工具还留在了现场。 “这就是大城市的生活。”一个客户说,声音在车库里回荡。另一位接着道:“在得梅因就没这种事。”冒牌货有些警觉,但没发现我。他对最近被杀掉的事还有记忆吗?还有些潜意识的恐惧?或者他那进水的脑袋什么都不记得了?“可能是孩子淘气弄的。”他说着,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然后用外套把碎玻璃拂掉。三人开车走了。 我坐火车回到郊区。抵达知更鸟巷时,太阳已经落山。为了靠近自己家,我躲在邻居院里的一排树后面,树下有一个落叶覆盖的坑。这里已经成为我暗中观察的据点。露台和后院有好些人:三位客户、我那个头发斑白的领导和他戴着假发的妻子,还有几对同事夫妇。他们在提基火炬 (6) 摇曳的火光中推杯换盏,谈笑风生。百变先生在室外吧台调了杯杜松子酒,而我妻子则和一个爱荷华州的客户低声交谈。烤架上烤着的美味食物散发出阵阵香气。 我女儿在人群中跑来跑去,端着一盘点心让人品尝。我猜她此刻一定开心极了。她跑到那个从得梅因来的人面前说:“先生想再来一块点心吗?”多么懂事的孩子。客户向她的真妈妈和冒牌老爹点头示意,目露赞赏之色——然而他的目光却在我妻子身上停留了好一会儿。她无疑是全场最美丽的:金色的长发,修长笔直的双腿,还有超凡脱俗的气质。男人们为她驻足;而女人们则自叹不如。 旁观自家派对的感觉很奇妙。原本,每次邀请客人来家里我都会倍感焦虑,此刻更是涌出一阵不祥的预感,总觉得会出什么岔子。几乎每次在家办派对,都会以灾难性的失败告终。客人和道具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只等某一件不可避免的小事触发:比如一摊莫名其妙被打翻在地的酒水、一阵冒出的黑烟或一张飘浮起来的桌子,都能让宾客们惊慌失措——而此刻的烧烤派对,他们可能会撞翻烤架,滚落出来的火炭烧起来,然后……你懂的。这时候,我妻子会站在不引人注意的地方,然后一眨眼的工夫把所有的一切都规整好。 我慢慢往前凑过去,一脚踩进了之前发现的那个坑里,碰到像硬纸板一类坚硬的东西,发出咔嚓的声响。我从坑里抽出脚时,女儿喊道:“爸爸!” 抬起头,她正朝我跑来。她看到我了,一脸喜出望外。“爸爸,你回来啦!你回来啦!”我的第一反应是害怕,我不该出现在这儿,不该被看到。但一瞬间,恐惧便烟消云散,我单膝跪地,张开双手,把女儿拥进怀里。 “我就知道,”她说,用光滑的小脸蛋蹭着我的胡茬,头发散发出清新的味道,“我就知道你会回来。” 大家都涌过来,而我全然不顾,只是闭上双眼,紧紧拥抱她。“我好想你,我以为——”我激动得没办法继续下去。我想说,我以为你已经忘了我。 “离这陌生人远点儿,宝贝。”妻子站在旁边,双手掐腰。她身后,我的复制品正穿过草坪朝这儿跑来。他身后是丈母娘,穿着一袭不知什么年代的精致的绿色长袍。我早该想到这样的派对不会少了她。 女儿从我怀里挣开,郑重其事地说:“他不是陌生人,是我爸爸。” 冒牌货一把将女儿捞过去,转身对妻子说:“你认识这人吗?”他不认得我了,忘了是我将钢绳缠上他的脖子。 丈母娘一副看好戏的样子。而其他客人也伸着脖子张望。“这位是……” 妻子临时扯了个谎:“家长会上认识的,他儿子上二年级。” 我刚要辩驳,妻子打了一个响指。我突然只能大口喘气,无法说话。 “我们回去继续派对吧,亲爱的。”妻子对那个赝品说,“你也一起回去,妈妈。” 我冲向女儿,那混蛋把她往后拽去。我立马扯住他的双面针织运动衫,女儿挣扎着将双手伸向我——伸向我!——而我也向她伸出一只手。 妻子大吼一声:“够了!”一股凛冽的狂风向我袭来,身后巨大的虚无将我吸进去,世界再次消失—— 但紧接着我又出现了,跪在那堆枯叶上。妻子看起来很吃惊,瞪了她妈妈一眼。丈母娘举起双手说:“可不是我搞的。” “你俩能不能别闹了?”替代品以为是她俩的恶作剧,把我大变活人一样变来变去。不知那些客人有没有看到这一幕。 “你带女儿回屋。”妻子的声音冷漠而苍老。我的妻子,似乎很老了,可能有上百岁。我从来不知道妻子和丈母娘的真实年龄。 冒牌货犹豫了一下,转身往家走。女儿仍然喊着“爸爸”。妻子指着我命令道:“你别动。”我便被定在原地。丈母娘拍拍手说:“那么,你俩聊,我去照顾一下客人。”然后她跟在冒牌货和女儿后面,往回走。 “你又把一切搞砸了,”妻子说,“又一个派对被毁了。就像之前的无数次。” 我朝房子那儿点点头。“他也会搞砸一切的,那个替代品。”我笑起来,“这就是你想要的?比我高?头发比我好?” 她注视我良久,然后说道:“他发型确实比你的好看。但论一根筋嘛,没人比得过你。” “去他妈的一根筋。”她几乎笑出来,我乘胜追击。“我们可以重新开始。”我说,“经过这一遭,我领悟了一些重要的事。” “是吗?”她说道。 “是的!”我脑子转得飞快,搜肠刮肚领悟到的事。那就是:我能为了拿回本应归属于自己的东西拼尽全力,甚至不惜杀人——如果有必要的话。但作为一个广告人的直觉告诉我,这不是她想听到的。 我从兜里拿出那个黄色塑料药瓶,扔给她:“首先,我不需要这个了。”她接过去,本想随手扔掉,却拿起来对着月光仔细看了看。 “让那个冒牌货从哪儿来回哪儿去,”我说,“让我们重新——你在干吗?”只见她打开瓶盖,往手里倒了几粒药片,瞄了一眼,一口吞下。 “我觉得你没必要这么做。”我说。 “是糖。” “什么?” “是放在门廊盘子里的薄荷糖。”她歪着头说。 “怎么会?那不是——”突然后背传来一阵剧痛,让我差点摔倒。药片是假的?怎么可能? 她把药瓶扔在地上。“你是时候离开了。” 我向她伸出一只手,恳求道:“我只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哪怕不为了我,也该想想我们的女儿!” “我们的女儿?”她向前走了几步,树影遮住了她的脸。 “我们的女儿?”她双手舞动,在空中画出不可思议的符咒。她又要施展她古老的黑魔法了。 “求求你了……亲爱的……” “我真是受够了你和那个复制品喊我‘亲爱的’、‘宝贝儿’。我要重新考虑整个计划。” 她爱过我吗?我曾觉得我们和其他甜蜜的夫妻一样幸福。我们每天早上吻别,每周做爱两次——周三晚上和周日早上。我们一起重新装修厨房。 但现在呢?我对她来讲什么都不是。我强迫自己挺直腰背,说:“我还会回来的,不论怎样我都会回来。” “这次你不能了。”她打了个手势,我又消失了。 有一个每个男人都不愿承认的秘密:男人为女人所生,为女人所造,为女人而活 (7) 。出生时,我们感受到的第一次触碰来自女人,并将这种感受埋在心里,伴随我们一生;之后我们坠入爱河,而我们眼中最美的那个女人会告诉我们,孩子也会变得一样美丽坚强;再之后女儿降生,我们循环往复以上过程,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凡人皆不能逃脱此番命运。 我在雪地中醒来。我应该已经躺了好一会儿了,身上落满雪花,却不觉得寒冷。我坐起身,冰晶沿着颈后滑下,化作雪水流进领子里。头顶侧柏的树枝上也积着厚厚的雪。暮色阴沉,空气异常清新。我仍然不觉得冷,也丝毫不担心会被冻伤。 我站起来,掸掉身上的雪。广袤的大地上落了一英尺厚的新雪,映着月光,散发出柔和的蓝色光芒。举目四望,白皑皑的雪地中只有一道我躺着时的人形轮廓。 我突然发现压出的坑里好像埋着什么。我蹲下身把那东西挖出来。是一个被压变形的鞋盒子,有些破旧,看上去像埋了好多年,饱经风雪雨露的摧残。我打开盖子。 里面是一个人偶,用几根蓝色和绿色的小棍子——就像我们以前放在橱柜中的那种塑料调酒棒——和一个用蓝色蜡笔画了微笑的、纸做的人脸组成。人偶的胸前是一块用宽胶带固定在上面的羊毛衫碎布。我一将它拿起来,布就掉了。看来这个盒子确实已经在外露宿许久。 我用拇指和食指捏着它,想翻过来看看背面,结果躯干弯曲了。于是我用手指捋了捋塑料棒,把它弄直。 鞋盒里还有一小盒百利发胶和之前我经常别在上衣口袋里的高仕牌签字笔,还有一个黄色的药瓶,瓶里的薄荷糖已化作粉末。 “你好,爸爸。”她站在那里,和她母亲一样高了,穿着与季节极不相称的迷你裙和带毛领的齐腰绿夹克。她双手插兜,不知是因为冷,还是因为紧张。 起初,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她看上去有十四五岁,但我还是立刻就认出了她。我的小女儿,不论什么时候,不论出现在哪儿,我都能认得她。 她说:“我很抱歉。” 我立刻站起来。“哦,不不,宝贝。你为什么要抱歉呢?” 她站在那排侧柏的另一侧,身后的房屋隐藏在暮色中。我向她缓缓走去,踩在雪地上发出的咯吱声在一片静谧中有些突兀。我突然想跳上去吓她一下,就像小时候那样,但这个荒谬的想法随即被我否定了。在曾经有结界的地方,我停下了脚步。 “我不记得该拿这个人偶怎么办了。”她伤心地说,“好像是那次派对之后,妈妈把它封了起来。我那时太小,不知该怎么做,也不知道怎么说服她,即使我拿到了人偶。后来,当我想……” 她哽咽了。我向前大跨一步,意外地没有受到阻拦。没有结界,也没有诅咒。“没事了,我的宝贝,”我安慰道,“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我想伸手擦去她脸颊上的泪水,但我不知道女儿这么大,这样做对一个青春期的少女合不合适。“看着我,宝贝,我在。” 她使劲儿摇头。“当我想要把你找回来时,我,我已经忘了你的模样。”承认这一点让她更加的难过,“她把你的照片全部扔了,只有他——” 她照顾到我的情绪,把后面的话吞了回去。她注意到我看向她身后的目光,接着说:“别担心,他不住这。妈妈和我也早就不住在这里了。” “他走了吗?”我的声音明显提高了几度,让我觉得有些尴尬。 “他是个好人,也是个好爸爸。” 我点点头。“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我是真心的。 “不过,妈妈有些受够了有丈夫的生活,不管那人是谁。”她略带歉意地笑笑,用手指轻轻抹去脸上的泪水——一个成熟的,淑女的动作。“我俩现在经常搬家,哪里有趣就去哪里。” “那挺好的,看看这个世界。”说完这句话,我们突然陷入一阵沉默。在她的生命中缺席了这么久,我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该回去了,他们还在等我。”她说。 “当然,我理解。” “我不是很擅长做这个。”说着,她动了动手指,一个男式皮钱包出现在她手上,“里面有些现金。我不会变信用卡,那种法术有些难。” 我从她手中接过钱包,里面透明的位置放着有我照片的纽约驾照。 “你的名字不能用了,”她说,“他还占着。你要是不喜欢这个我可以再换。” “这名字……挺男子气的。”我笑着说。 “那我再改一个吧。”她说,有些担忧。 “这个不重要,”我说道,“我们并不是因为名字才真实存在的。” 【责任编辑:吴玲玉】 (1) 美国广告业中心。 (2) 克里奥大奖是全球广告业界最受推崇、最富盛誉的国际性广告大奖赛。 (3) 原文为metonymy,转喻或者借喻,英文广告语中的一种修辞手法。简单地说,就是借用甲来表示乙,但前提条件是甲必须与乙关系密切且本质上有相似之处。 (4) 柏柏尔地毯,摩洛哥特产,厚型毛毯的主要品种之一,以构图简单,风格粗犷著称。 (5) 原文为hanging wire,钢丝吊索,这里双关语,也有上吊用的绳子的意思。 (6) 提基火炬(tiki torch),一种波利尼西亚风格的竹制火炬,1930年兴起于美国,此后流行了数十年,通常用于晚间派对的装饰。 (7) 借 用美国总统的林肯的名言: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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