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京血脉
科幻世界
· 现当代
15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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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维京血脉
美阿尔伯特·考德雷著
硅膜 译 DEN 图
编者按:
阿尔伯特·考德雷不是第一次同大家见面了,不知您有没有发现,这位老先生特别喜欢写疯子——《启示录》中的疯子相信地球是一枚龙蛋,《朦胧之境》中的疯子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人是物——而这一次,他又写了一个疯子的故事,而且更加疯狂。我们姑且将这几篇小说合在一起,称作考德雷“狂人三部曲”吧。
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那个维京
猛男——冰蓝色的眸子,纠结的红色胡须,长满体毛的强健臂膀——从冬日黄昏的雾霭中健步迈出,径直穿过了埃里克·芒福德。方才笼罩在埃里克四周的寂静被瞬间打破。
那一霎,埃里克如坠冰窟,一股浓烈的大象般的气味涌入鼻孔。他听见“砰通”一声有力的心跳,以及沉重的脚步踩进脏雪中发出的“喀嚓”声。维京人穿着皮革护甲的身影渐行渐远,走到一道立有城垛的高墙下,经过一座木桥,穿过一扇窄门,消失在巨大的石头城堡里。
太不可思议了,埃里克暗忖道。这并不是因为他看到了维京人——他从七岁起就一直有类似的奇遇——而是因为,这是他头一次在视觉之外还听到了声音、闻到了味道。他觉得自己就像是默片时代的影迷,原本只习惯在银幕上看见悄无声息移动的幻影,却突然被传来的声音吓了一跳。但即便如此,他也绝不可能嗅到希妲·芭拉
的香水,感到瓦伦蒂诺
的呼吸。
埃里克躺在同克丽丝共享的一间发霉的小房子里,翻来覆去地回味着刚才的经历。然后闹钟响了,他听见克丽丝在门厅那头的厨房里摆弄碗碟。她在做早餐——当然只是为她一个人做,没有将他考虑在内。
这个偶尔才能称之为“真实”的世界让他喘不过气来。
老婆还是那一个,
他无精打采地想,
生活还是那样过。
他打了个哈欠,咕哝了几声,挠了挠头皮和后背,从仨月没洗的被子下钻出来,跌跌撞撞地爬下床,去面对百无聊赖的新一天。
菲尔斯角的意大利餐馆里,午餐时间蜂拥而入的人群吵嚷不休,把那里变成了一座疯人院。埃里克脚不沾地地忙了一整天——端盘子、背菜谱、安抚讨厌的顾客,扯着嗓子与主厨大声对话——但他脑子里始终惦记着昨晚的怪梦: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更重要的是,为什么这种事偏偏会落在自己身上呢?
晚上回家后,他在楼下蟑螂家族繁衍兴旺的蓝色小浴室里刷完牙,一如既往地返回自己的小窝,爬到了铺在地上的床垫上。头顶的卧室里,克丽丝正在大声向闺密抱怨,称自己的老公连老鼠都不如,与她正在读的那本言情小说《哈凯索的情妇》里的主人公盖尔斯爵士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埃里克猜,克丽丝说话这阵,八成又是窝在床上,一边吃着甜点,一边喝着杜松子酒。自从他俩分居后,克丽丝的被单上就经常残留着点点碎屑和班斑酒痕。
他刚闭上眼,还没来得及酝酿情绪,就被带回了城堡的高墙下。
哇哦,这回他没遇见那个维京猛男。埃里克像被裹在一个气泡里似的,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碰不到。他如同飘荡在天地之间的鬼魂,任由飘飘洒洒的雪花毫无阻碍地穿过自己的身体。三十英尺开外,满脸络腮胡的士兵戴着难看的羊毛手套,穿着脏兮兮的灰斗篷,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士兵将手凑到身旁的黑色铁桶上烤火,桶里冒着缕缕黑烟。远方的田地里,身穿灰褐色布农的农奴正在灰褐色的土地上收割着最后一茬庄稼。
上帝啊,黑暗时代真是乏味透顶,跟巴尔的摩
一样糟!
他醒来时天刚放亮,冬夜的寒气尚未退去。克丽丝在厨房里做坂,他挣礼着爬下床,早餐也没吃就去上班了。黄昏时分,他回到家,在电视上观看乌鸦队
输掉了一场比赛,然后回到床垫上。一个星期过去了,日子毫无悬念地重复了七天,仿佛从未关严的水龙头中滴落的水滴。他同克丽丝大吵了两次。他指责克丽丝在他上班后找男人到家里鬼混,骂她是个肮脏堕落的贱货;对此克丽丝不仅全盘否认,还针锋相对地痛批他是个白痴、废柴、基佳。他朝她扔了一盏台灯,她向他砸了一只盘子。两者都没打中。
每天晚上他都会回到那道城墙下,但什么事都没发生,不过是时而下下雨,时而飘飘雪,感觉就像在观看一档播报九世纪天气预报的电视节目。
后来,在一个平淡无奇的星期二的早上,埃里克摸索着爬下床垫,惊奇地发现自己的右膝盖上出现了一块淤青,摸摸还挺疼。
这是打哪儿来的呢?
他百思不解,
昨晚还好好的呀。
电话筒落在地板上,“嘟嘟嘟”地哀鸣着。房间里的破烂家具也似乎被人挪动过,灰白色的地毯上还可以看见几个湿漉漉的脚印。他把自己的脚放上去一比,结果完全吻合。
埃里克摇着头,晃晃悠悠地朝洛室走去,只见浴室的帘子已被拉开,莲蓬里还在滴水——这事太蹊跷了。他草草洗了把脸,套上衣服便要出门,不料在门厅撞见了克丽丝。他们原本尽量不跟对方搭话,可今天甫一见面,她就用尖嗓门宣告说,她要向巴顿先生报告他昨晚的野蛮行径。巴顿·U·舍斯特是帮她打离婚官司的律师。
埃里克自然不服指控,要求她解释所谓的“野蛮行径”究竟为何。
“你撞翻了楼上走廊里的古董桌子,就是梅伊婶婶送我的那个。桌子的两条腿都折了。”
“我昨晚根本就没上楼。”
“狡辩!我被惊醒之后,一直躺在床上,不敢开灯,心里怕得要死,而你就在走廊里大搞破坏——我想肯定是在发酒疯吧——然后你开始大声地自言自语、嘟嘟嚷嚷,像个白痴一样。等你消停下来,我才凑到卧室门边,打开一条缝,点亮走廊灯,刚好看见你穿着那件恶心的多特蒙德啤酒T恤消失在楼梯下面。”
“是不是你昨晚自己喝得昏天黑地,把那个破桌子弄坏了也不知道?”
“说谎成性的怪胎!”
“嗜酒如命的婆娘!”
如此“深情款款”地总结陈词之后,他们便各忙各的去了。
在前往菲尔斯角的路上,埃里克感到脚步异常沉重——尽管平常他也并没轻松多少——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夜里在梦游。更糟糕的是,在生活的重压下,他的人格已经分裂,而且分裂的人格彼此之间不知道对方干了什么——这听起来似乎是典型的精神病症状。现在,他不再仅仅是个郁郁寡欢的傻蛋,还成了一个郁郁寡欢的疯子——他这样沉思着,来到博卡提利先生的意大利餐馆,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工作结束后已经傍晚,他沿着污秽的格林蒙特大街一路买醉,每到一家酒吧都要灌下几大杯多特蒙德啤酒。他还碰见了几个主动找上门的又肥又老的妓女,但他都毫不含糊地拒绝了她们的邀请。
他驻足的最后一家酒吧肮脏得有如鼠穴,空气里还弥漫着呕吐物的味道。除他之外,酒吧里只有三个男顾客,都远远地坐着;酒保正在研究报纸上的赛马消息。就在这个鬼地方,埃里克被酒精麻痹的大脑回归了理性。通常,他总是竭力避免去操心他那无可救药的生活,但有时候——比如现在,猫尿涨了一肚,又闲得蛋疼——他还是忍不住想要问问自己那个最最郁闷的问题:我他妈的到底怎么啦?
他猜想,或许这一切都要追溯到他的童年时代。从那时起,他的内心世界便开始慢慢变化,多年之后,终于塑造出了现在的他:一个只有在梦中才能体验到生命乐趣的人。七岁的时候,他与妈妈一起搬到了荷姆伍德一套逼仄却舒适的公寓里。他爸爸是一名挪威商人,还没来得及同妈妈结婚就在坠机事故中丧生。他们娘儿俩一直靠领政府救济维持生活。后来,妈妈在一家附属于马里兰州综合医院的外科诊所里找到了一份看管病例的工作,这给了她足够的资格申请到贷款,购置了公寓——尽管那里并不宽敞,但与原先伦巴德西街的住处相比,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豪宅了。
埃里克睡在厨房壁凹的小床里,因差不多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而沾沾自喜。1981年圣诞节过后的那天,他在浴缸里玩了很久水,然后给小熊维尼穿上睡衣,吻了妈妈,互道晚安,便抱着一只名叫麦塔维什的玩具狗爬上了床。麦塔维什是他刚拿到的圣诞礼物,脖子上扎着一条格子呢缎带。埃里克的眼皮越来越沉,最终合在一起,就在这时,他的视野忽地明亮起来,人仿佛降临到一个异常遥远的国度。
他站在山坡上的小树林里,树上缠满藤蔓,四周荆棘遍地。他的视线越过山下狭长翠绿的山谷,落在对面的山坡上。那里有一排逐次升高的台地,每块台地就是一个水塘,每个水塘里都有几个女人。女人们穿着裤子,戴着宽大的帽子,不停地鞠躬、起身,鞠躬、起身。这番景象埃里克从未见过,他想要前去一探究竟,看看那些女人在干什么。梯田反射着阳光,看起来如同一面面破碎的镜子,但埃里克根本感觉不到阳光的热度。气温升高后,丛林里湿气蒸腾,但他身上并没有沾上半点水气。
他既兴奋又沮丧,一心想要打破那个将他同这里隔绝开的气泡。可一番挣扎之后,他发现自己醒过来躺在床上,呼吸着冷冽的空气,隐隐可以闻到小门廊里圣诞树散发的树脂味。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正迎上两只亮晶晶的黑纽扣投来的恕恨目光——那是麦塔维什在无声地质问埃里克为什么抛下自己去另一个世界玩了。
另一个世界。
埃里克长叹一声,从高脚凳上滑下来,朝家走去。克丽丝不在家,但这对他来说根本无所谓。他躺在床上,侧起身,手脚收缩成胎儿的模样,昏昏入睡。然后,他第n次醒来,发现自己正在那道城墙上,但这一次,事情终于起了变化。
匈奴人来了。
事实上,来的可能是任何一支东方游牧部落。埃里克之所以称他们为匈奴人,是因为他们都骑着丑陋的矮马,看上去残暴无比。城墙下,匈奴士兵手持狼牙棒、套索和沉重的曲剑,在棕色毛皮编织的毡房里进进出出。黑发女人照看着篝火,或者搅拌着锅里的食物;她们的头发上缀着一串串银币般的饰物。邋遢的孩子在营地周围疯跑,如同到处乱跳的虱子。山羊和其他牲畜啃食着地上仅存的一点青草,对自己即将被屠宰的命运浑然不觉。
当然,这一切都是没有声音的。但他不需要声音也能知道,维京人的城堡被包围了。一场血战迫在眉睫。
破衣烂衫的奴隶正在敲敲打打,制造简陋的云梯。匈奴弓箭手反复调试弓弦,有的甚至试着向城墙上监视他们的一队维京武士射击。一名维京弩手奋起还击,但并没有射中匈奴人,只误杀了旁边的一只山羊。城墙上支着一个三脚架,下面挂着一口黑铁锅,几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农奴正在烧火,加热锅中的油。
先前见过的那个维京猛男忽然从城堡的主塔中走出,穿过了木桥。他穿着皮革紧身短上衣,外面套着一副锁子甲;一支沉甸甸的长剑挂在带铁钩的皮带上;一个棱角分明的头盔紧紧罩住他乱蓬蓬的红发。维京人穿过埃里克身体的时候,他们又合二为一了,但这次的程度更深——埃里克仿佛一下子拥有了其他四种缺失已久的感觉。他牢牢地附着在维京人的身体里,打通他的血脉和神经,直到将自己同这具肉身结合在一起,并通过他的眼睛观看这个世界。
城墙下,一名匈奴士兵——根据烤漆铠甲上怪异的图案判断,可能正是这支部落的首领——灵活轻巧地跃上一匹鬃毛凌乱的矮马,叽里咕噜地喊出一道命令,弓箭手立即射出了第一波箭雨。一名守城的维京武士的脖子被箭射穿,跌下了城墙。他不停地扑腾、蠕动,就像一条落在地上的鱼,但没有人关心他,因为匈奴军队已经呼啸着举起云梯朝城墙奔来。
云梯搭上城墙。农奴将大锅运到城垛,把滚烫的油朝入侵者倾倒下去,每次一到两加仓。匈奴人发出痛苦的呻吟,纷纷坠地,整个场面愈发混乱。城堡中吹响了号角,维京援军从主塔中冲出,穿过木桥来到城墙边,有的人手持带钩的长枪。那个维京猛男咆哮着指挥同胞抗敌,声音在他的头颅里反复激荡。
现在正是千钧一发之时。匈奴人不断地劈砍、冲刺,试图在城垛之间杀出一条血路来。一个维京武士眼部中箭,正要从墙头坠下,维京猛男立刻丢掉自己的长剑,夺下武士手里的流星锤,举过头顶,“呼呼”地舞动起来,径直朝一个肩膀宽大的黑眼匈奴士兵冲去。流星锤击中了匈奴人烤漆皮革头盔的顶部,脑袋就像地震中的建筑一样塌陷下去,匈奴人往后倒去,撞上另一个匈奴人跟他一起坠下云梯。两名维京武士手持带钩的长枪跑过来,用钩子钩住云梯的最高一级横档,用力一推,梯子脱离城墙,带着梯上的匈奴士兵一道倒了下去。匈奴士兵蠕动着从梯子下面钻出来,如同一群石头下的蛆虫。守城的维京人爆发出一阵欢呼,用剑身拍打着石头城垛,然后——
埃里克醒了。
他在床上一动不动地躺了几分钟。阳光射进窗户,打断了他的美梦,令他愤恼不已。这时门开了,克丽丝把头探了进来。她上次这么做还是在好几个星期前。
“我想还是知会你一声,”她酸溜溜地说,“我又把原来那份工作找回来了。明天早上我就要从这个鬼地方搬出去。”
她深吸一口气,正打算发表一通长篇大论,数落他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男人有多么失败,甚至连当低等哺乳动物和脊椎动物都不够格,就在这时,埃里克不知不觉做了一件平常起身后常做的事——他的屁股下面传来“噗”的一声巨响,就像发生了爆炸。
“噢,你……这头猪!”克丽丝大叫着夺门而出。
他又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琢磨他们的生活究竟堕落到了什么程度。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对这个问题压根儿就没有兴趣,何况克丽丝就要离开了。于是,他把酸臭的被单拉到长满胡茬的下巴上,开始思索另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那场维京人和匈奴人之间的战争。
结果谁输谁赢?匈奴人是不是占领了城堡,然后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将古今战争中常见的暴行都“展示”了一遍?或者,他们是不是遭到了迎头痛击,灰溜溜地撤走,去寻找下一个袭击目标了?
埃里克的生命突然间获得了某种意义,他不再彻底绝望。他在浴室中唱起了《猛男向前冲》,并一路高歌,来到了菲尔斯角。就连工作的时候,他也忍不住吹起了口哨,直到博卡提利先生出言制止。夜幕降临,他在一家僻静的小餐馆里用过餐,灌下两杯墨尔乐红葡萄酒,静静地返回家中,准备早早上床,继续欣赏那场波澜起伏的古装系列剧。
他在前厅里与一个有点面熟的女人擦身而过。她把头扭向一边,一言不发。埃里克意识到这女人肯定是克丽丝。他觉得自己应该为早晨的不雅举动道歉,于是好心地问道:“想要些明天打车的钱不?”
她向他投来恶毒的一瞥,那目光几乎可以砸死一只蟾蜍。埃里克心中重又燃起怒火,忍不住大吼道:“滚吧滚吧!滚得越远越好!”
这可是陈词滥调了,他一边脱衣服一边这样想。不过,他对自己的表现还算满意。他面带微笑,惬意地沉入了梦乡。他的头顶上,克丽丝正在向她的闺密抱怨,说从他的屁眼和嘴巴里冒出的东西同样令人作呕。他笑得更开心了——毕竟,如果说他们的生活是一块粘鼠板,那么被困在上面不得解脱的人是克丽丝,不是他。
他开始回想自己梦中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有些地方他也不知道是哪儿,比如那个废墟——长长的大理石走廊,壁虎在墙上时隐时现,枯叶散落在装饰着马赛克图案的地板上;还有那个古老的大钟塔——每到整点,真人大小的机械人偶便会出来敲击巨大的铁钟。
小时候,他一度以为自己可以向大人请教他看到的这些场景是怎么回事,但很快便发现这是自讨没趣。他好多次跑去告诉妈妈,但妈妈的反应让他失望透顶——忙的时候,她会直接打发他“一边儿玩去”;就算闲下来了,她也从没把这当一回事,只是含糊地称赞他是个“可爱的小宝贝”。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终于明白,原来自己是天赋异禀。那会儿他正就读于圣母中学,有一天,他的宗教课老师敦德曼先生——一个小眼睛、蓝胡子、穿着法衣的暴君——在对异教徒的迷信大加鞭挞时,提交并唾弃了一个词:萨满。
上帝终于给埃里克解惑答疑了。原来这世界上还有别的人也像他一样,能在睡梦中经历不可预知的冒险啊。
他想象自己的灵魂进入了一个神奇的国度,那里距离没有远近,时间不分先后,俨然一个可以随心所欲驰骋的理想国。这样的体验诱惑着他,使他如中魔咒。他突然对历史和早已失传的语言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的成绩开始直线飙升,但是代价不菲。他越来越不合群,男生觉得他沉闷乏味,全与他划清界限;女生更糟,一见他瘦骨嶙峋的学究模样就避而远之。出于高傲的自尊心,埃里克从未向别人寻求过帮助,也不认为有人会相信他的话。于是,他只好经常与自己的右手做爱,继续生活在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
经过不懈的努力,他取得了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奖学金,并选择了主修世界文学专业。但他妈妈却指出,这种学问行将没落,就算读出来也前途黯淡。对她的意见,埃里克根本听不进去,因为他与妈妈亲密无间的关系此时已经出现了裂痕。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天,妈妈上班去了,埃里克独自留在家中,在抽屉和橱柜里东翻西找——可能是为了邮票或零钱之类的东西吧。在妈妈卧室的一个小桌子的抽屉里,他偶然发现了一个褪色的棕色信封,上面贴着一张用过的邮票,邮戳显示信是从挪威一个叫做奥勒松的地方寄出来的。他如遭雷击般呆立了几秒,怀疑信中可能包含关于爸爸的讯息。他摇了摇信封,一张泛黄的彩色相片掉露出来,但相片里不是妈妈给他描述的那个风度翩翩的商人,而是一个年轻人——一头金发,戴着水手帽,双手插在粗呢短外衣的口袋里,马脸上露着狂妄自大的笑容。埃里克翻过相片,在背面发现了一行用蓝色圆珠笔写的字:
你的青蛙王子,1973年。
字体随意而笨拙,似乎写字的人是个半文盲。
这意味着什么呢?埃里克从未见过长得像青蛙的人,至于王子什么的,更是八竿子打不着。而照片上的日期则将谜底赤裸裸地揭示出来:他是1974年出生的。去他妈的挪威商人!显然,他的老爸只是一个随船短暂停靠巴尔的摩的水手,上岸跟他老妈厮混之后就一去不返。
尚未成年的埃里克无比震惊。老妈年轻时怎么也同自己现在一个德性——愚蠢、幼稚,充满情欲?难道她不知道羞耻两个字怎么写吗?
所以,无论她再说什么他都不会再听了,尽管她生他,爱他,并把他养到了十八岁。好在他已经凭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奖学金,并开始在博卡提利先生的餐馆打零工,他完全能脱离老妈自食其力了。但自从开始独立生活之后,他的愚蠢与自闭便愈发严重。他将自己埋进古书堆里,希望能通过吸收已经死亡的语言和文学强化他的通灵能力——在他的整个生命中,只有这一部分感觉是真实的。
他成功了。他得以更加频繁地拜访异世界,见到的场景也更加光怪陆离。他能看见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西线士兵在瓢泼大雨中蹒跚前行,他们钢盔低垂,如同一群艰难抵御风暴的牲口;他能看见维多利亚时代的舞会,舞厅中点着煤气灯,穿着裙撑的女士翩翩起舞、谈笑风生;一天夜里,他在阅读波士威尔
的《伦敦日记》时昏睡过去之后,发现自己进入了一家阴暗低矮的小咖啡馆,周围尽是戴着假发、喝着咖啡的红脸男人,其中一人体型魁梧,满脸麻子,容貌丑陋,而且还是个驼背,在人群中特别扎眼——他正是萨缪尔·约翰逊
博士本人!但他只能看到一场哑剧,听不见那只“大熊”是如何高谈阔论、反驳他的对手的——甚至连波士威尔也不放过(那个站在约翰逊身后的肥胖年轻人或许就是波士威尔)。
另一方面,他在现实中的生活依旧了无生趣。他在餐馆工作了几个月,每天到半夜才能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他原本软弱无力的手臂因为长时间端举盘子而酸痛不已,所以他总是吃了止痛片便蒙头大睡。就这样,他的肌肉也鼓了,体格也壮了,个头也高了,他开始长得——呃,更像他爸爸了。
后来,他去学校财务室领每月发放的奖学金时,刚刚练就的宽大肩膀引起了一个名叫克丽丝·马龙的胖女人的注意;克丽丝脸上顽童似的微笑和俏皮的雀斑也一下子扯住了他的眼球。
没过多久,他同克丽丝就开始手牵手地在德鲁伊山公园漫步,在内港旁共用早餐,在博卡提利的餐馆互相传递热气腾腾的海鲜。埃里克一头扎进这场迟到的初恋中,仿佛一脚踏入窨井的行人。克丽丝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愿意同他上床的无毛雌性双足动物,但这已经足够。经过一段意乱情迷的热恋之后,他们决定结婚。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妈妈时,她愤怒地诘问道:“你说你要退学同那个懒婆娘结婚?看在上帝的分上,你是哪根筋不对?”
“唔,这个,她……她想这样。”
“你无疑是我这辈子见过的第二大蠢货。”
埃里克很想知道第一大蠢货是谁。或许,在青蛙王子眼中,那个第一大蠢货就是她自己吧。
回忆的潮水渐渐退去,睡意悄然降临。埃里克又回到了那道城墙上——糟糕!他错过了所有重要的情节!
他重又置身于那个熟悉的、隔绝了声音和味道的气泡里,眼前是鏖战过后的惨象。时间又是傍晚,绵绵细雨冲洗着被鲜血浸染过的城墙。草草搭建的简易棚下,火正在铁桶中闷烧。火光摇曳,映出一个斜倚在长矛上的哨兵的身影。城墙下,匈奴人的帐篷影踪全无,只剩下熄灭的营火和遍地的牲口粪便,以及被屠宰的动物的遗骸:不远处还有一大堆泡在雨中的灰烬,匈奴人好像在那里举行过一场盛大的火葬。
这时,他感到自己似乎被什么东西牵引住了,力道很轻。他沿着城墙缓缓飘移,如同在跟踪某种神秘的气味。他像蝴蝶一样上下蹁跹,轨迹毫无规律可言。他就这样穿过木桥,进入主塔,发现了一张用生绣的铁丝织成的网——那是一扇紧闭的门。他正踌躇着不知如何继续前行,这时,正像以前很多次那样,他化身为一道清风,不费吹灰之力就穿过了铁丝网。
主塔是城堡最坚固的部分。主塔里,一个守卫大张着嘴坐在木椅里酣睡,嘴里的牙齿缺了几颗,唇边的长须微微颤动。狭长走廊的尽头,一扇半掩的大门在莹莹火光中隐约可见。埃里克朝那个方向飘去,一头熟悉的蓬乱红发闻入视野——刚刚结束的战斗让那个维京猛男精疲力竭,他正睡在一个宽大粗糙的木头平台上,盖着一摞鞣过的动物皮革,有毛的部分朝下。
他睡得很死,几乎看不出呼吸。埃里克飘近细看,惊奇地发现他相当年轻,几乎可以说还是个孩子,顶多二十岁。但他已经饱受艰苦生活的折磨,脸上布满伤疤,眉毛里的褐色虱子四处乱跳。他的右手摊开,拇指和食指之间长有一层畸形的、纹理分明的粉红薄膜。埃里克轻松地滑进他的大脑,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于是又溜了出来。
他好奇地在房间里四处溜达。火光来自火盆中燃烧的煤炭。一只足有小马那么大的褐色猎狼犬在墙上十字形弓箭口下打盹儿,对身下发霉的稻草垫里窜来窜去的老鼠大军毫不在意。墙边放着一块龟裂的盾牌和一支残损的长剑。弓箭口外便是大海,一条收起了白帆的维京战舰停在岸边,随着波浪上下起伏。
突然,猎狼犬翻身而起,眼中精光四射。埃里克不用听都知道它正在狂吠。它跑到门边,用鼻子将门顶得更开,然后闪进了门外的黑暗之中。墙上的一幅粗制挂毯背后的门被猛然推开,埃里克的视线转移到来者身上,只见一个与布伦希尔德
相差无几的维京女战士急匆匆地闯了进来。
女战士身材高大,满头金发,乳房浑圆,眼睛好比熠熠生辉的蓝宝石,嘴唇肥厚红润,牙齿泛黄,手背光滑有力。她穿着白色貂皮饰边的红色长袍,径直穿过埃里克。埃里克被她身后的气流带动,朝她前进的方向飘去。埃里克听见她像蒸汽引擎一样大叫不已,抓住维京猛男的长发用力摇晃,反复呼唤同一个名字:“霍洛斯加!霍洛斯加!”这个单词开头一个音节如同低沉的怒吼,最后一个音节则带有浓重的喉音。他没有反应,她撇下他,抓起长剑与盾牌,向刚才猎狼犬消失的方向跑去。埃里克紧跟其后,穿过走廊来到铁丝网——现在门已打开——经过木桥,重返城墙。
披坚执锐的草原士兵正争先恐后地爬上城垛。原来匈奴人只是使了个诈:他们佯装败走,然后趁入夜后守军疏于防范,杀一个回马枪,企图一举攻克城堡。
布伦希尔德如同瓦尔基里
附体一般,毫无畏惧地冲向敌人,用盾牌击倒了一个匈奴士兵,然后挥剑砍中了另一个匈奴士兵的脖子。士兵跌落下城墙,硬生生地砸在石头上,摔成了两截。猎狼太口中喷溅着唾沫星子,咬住了第三个入侵者的大腿,布伦希尔德趁机举剑便刺。
但形势越来越不乐观。匈奴人逐渐在城墙上站稳了脚跟,并一点点餐食守军的防线。照此发展下去,城堡迟早都会失守。埃里克无暇多想,只能以自己唯一知道的方式加入战斗。
他连忙返回霍洛斯加睡觉的房间,进入维京猛男的脑中,希望能命令他行动起来。一开始,他感觉自己就像四肢瘫痪了似的,一点都动弹不得。
动起来,
他用力地想,
动起来,动起来,动起来,你这个死猪头!
就在他快要陷入绝望时,霍洛斯加动了。他的肌肉如同遭到电击的青蛙一般痉挛起来,巨大的身躯不停地扑腾,盖在身上的动物皮毛被抖落在地,露出一件又长又脏的睡衣。
埃里克感觉自己就像是爬上了巨型推士机的小孩子,颤顿巍巍地摸索着复杂的按钮,然后半惊半喜地发现机器在自己身下动了起来。他一点点控制住右手,然后是左手。双腿不再不自主地踢踹,开始服服帖帖地听从他的指令。他让维京人从皮毛堆里站起身——噢不,他又摔下去了。实际上,他一共跌倒了三次:一次脸着地,一次背着地,一次屁股着地。稻草垫上的老鼠尖叫着四散逃开。第四次尝试时,霍洛斯加终于稳稳当当地站了起来,然后像弗兰肯斯坦一样,晃晃悠悠地朝门口走去,
他沉重的赤脚踏在木桥上,发出空洞的回响。他开始愤怒地咆哮——埃里克只听过他发出这种声音。他没有武器,也没有盔甲。一个恐怖的念头闪过埃里克的脑海:他让维京猛男赤手空拳地赶赴战场,很有可能会害死他。
然而,霍洛斯加的战斗本能骤然复活了。杀戮是他的专长,血腥味让他兴奋不已。一到战场上,便能所向披靡。他左右闪避,上下腾挪。匈奴人射出的一支箭擦过他的脸颊,他一把夺过一名维京武士的战斧,随手一挥,便砍掉了一个入侵者的脑袋。那家伙直直地杵在原地,鲜血从颈动脉喷涌而出,直达十几英尺高的空中;一秒钟后,他便像断线木偶似的瘫软下去。维京武士见状,一边高声喝彩,一边用盾牌组成保护墙,围住他们的首领。布伦希尔德和猎狼犬也加入进来,与大家组成一个楔形阵,将入侵者逼退到角落里。匈奴士兵互相践踏,整个场面真是漂亮极了。
埃里克欣喜若狂。那个瘦弱的男孩,那个驼背的学究,那个幻视的疯子,那个端盘子的服务员,那个招人厌的老公——以前他扮演过的所有角色在这一刻全都蒸发掉了。他这辈子还从未体验过这样的感觉。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忘了希望,忘了恐惧;每个人都在砍啊刺啊吼啊叫啊;金属撞击又折断;唾液、汗水、血肉在空中飞舞。他终于意识到,
只有生活在极端的条件下,人才能感到真正地活着。
形势发生了逆转。越来越多的维京武士从主塔中冲出来。他们从睡梦中惊醒后便直接加入了战斗,所以全都赤着脚,穿着单薄的衣衫,只有少数几个人戴着随手抓来的头盔。经过二十分钟的苦战,“睡衣军团”将最后一个匈奴人赶下了城墙。
雀跃欢呼的时刻到了,但埃里克只享受了几秒钟胜利的滋味。不知为何,霍洛斯加忽然开始叫喊起不知名的单词,并将单词串成了句子。维京武士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他们明白他在说什么。维京猛男的大脑仿佛发生了一场无声的爆炸,埃里克被一下子挤了出来,就像香槟加热后瓶口的木塞被顶出来一样。
他突然能从外部观看霍洛斯加了。那个大块头现在浑身是伤——蓬头垢面,衣衫不整;一只胳膊上被划出了一条大口子;一支有倒钩的箭射进他左锁骨下方,血渍染红了灰褐色的羊毛衫。他像一头耗尽力气的巨兽,一滴滴汗珠顺着脸颊和古铜色的胡须滚落下来。然后——
埃里克醒了。
但他没有睡在自己的床上,而是在楼上克丽丝的卧室里。他被点心碎屑和言情小说所包围,身边是侧躺着的克丽丝。
他们全都一丝不挂。克丽丝通红的肌肤散发着交合后特有的那种热气。她缓缓转过身,咧嘴一笑,发出满足的呻吟。床上混乱得如同大战后的布尔溪
。他俩闻起来就像是一对发情的骆驼。
清晨的阳光从积满灰尘的窗户中照射进来。他怔怔地躺在床上,呼吸着潮湿的空气,欣赏着满屋的春光。他差点快要忘记克丽丝的裸体是什么样子的了。他的整个下半身都处于极度愉悦的状态,这样的美事已经好几个月没有享受过了。
可是,
他想,
我他妈的就是记不起来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了。
这种不确定感让他暂时忘却了肉体的快感。他同克丽丝又在一起了,没有争吵,无比和谐。过了一会儿,她睁开眼睛,呢喃道:“我说,你可真会耍花样啊。”
这声音简直有如天籁——不再是刺耳的尖叫,而变成了沙哑性感的女低音。就连她吐出的口气都是甜的,可能是她吃过点心的缘故吧。这对重归于好的夫妇搂在了一块儿。“我应该控告你暴力侵犯。”她咕哝道,但显然口是心非,因为她湿润的双唇飞块地在他长满胡茬的下巴上吻了一下。这重新点燃了他的欲火,于是他们继续做爱。不过这一次,他在整个过程中都保持了绝对的清醒。
那个早晨成了他们关系的转折点。他们已经厌倦了彼此仇恨,都希望能够尽释前嫌,开创一段崭新的生活——属于他们的共同的生活。
中午时分,埃里克穿上牛仔裤,将床垫拖到小巷的垃圾箱旁丢掉,而克丽丝打电话与舍斯特先生解除了委任关系(律师仍旧照价收了钱)。长达一个月的二度蜜月开始。蜜月结束时,克丽丝怀孕了,他们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无间。
十月怀胎后,克丽丝生了一个可爱的胖宝宝。他的正式名字是埃里克二世,但人们通常叫他小埃。起初,埃里克心里仍存疑虑,担心在他俩的冷战时期克丽丝有过情人,而小埃说不定正是那家伙留下的野种。他悄悄提取了婴儿的唾液样本拿去化验DNA,检查结果让他羞愧万分,因为小埃不是他骨肉的几率只有十亿分之一。
于是,臭烘烘的尿片和令人抓狂的啼哭伴随了埃里克和克丽丝一年,但这一年也彻底改变了这对夫妇的生活。埃里克迫切需要挣钱,而他的妈妈——跟所有首次当奶奶的老妇人一样性情大变——不仅原谅了克丽丝,还用她的毕生积蓄帮他重新开展了新事业。依靠母亲的贷款和博卡提利先生的建设性意见,埃里克和克丽丝得以在安纳波利斯
开了一家牛排餐厅。博卡提利先生一直以极大的兴趣关注着埃里克的婚姻,就像是在欣赏一部悲喜交加的肥皂剧。餐厅开张之后,初期颇为困难,往后便越来越顺,不单提供牛排,还增加了马里兰煎蟹饼、海鲜牛排、以细香葱和酸奶油填料的马铃曹等新菜品。
为生计奔波期间,埃里克和克丽丝发现,一起工作——真正的工作——的确对他们和他们的婚姻助益良多。一旦下定决心,他娶的那个懒女人也能变得精力充沛且精明无比。餐馆刚开张、生意欠佳的时候,他经常看见克丽丝在办公室里忙碌:核对账目,制作所得税申报表,接受预灯,讨好投资者,还时不时停下手中的活计去给孩子换尿片,或者将乳头塞进孩子粉红的小嘴里喂奶——这一场景比他这辈子见过的所有通灵画面都震撼。说到通灵,埃里克已经不再有那样的体验了。他太忙太累,现实生活已经耗光了他的气力,每晚他都沉沉睡去,一夜无梦。
为了上班方便,他同克丽丝在安纳波利斯按揭购置了一套房子,背上了几十年的债务。房子位于名叫卡米洛特的郊区,他们在那里度过了第一个温馨而又浪漫的圣诞节,尽管从海湾吹来的、带着潮水咸腥味的冷风有些煞风景。平安夜,他们关闭了餐馆。克丽丝在厨房里制作蛋奶酒,埃里克的妈妈抱着小埃逗他笑。壁炉里,柴火欢快地燃烧,火光在壁炉前的羊皮地毯上跳动,圣诞树散发着北方森林的味道,倒映在小埃忽闪忽闪的蓝色大眼睛里。
埃里克躺在沙发上,浏览着刚得到的一件圣诞礼物。那是他妈妈亲手给他制作的剪贴薄,里面记录着他的童年往事,还配有相关照片。他又看到了那个“青蛙王子”。这一次,妈妈终于如实道出了当年的风流韵事,还说出了他爸爸的名字:拉格纳·哈门森,或者哈门·拉格纳森——具体是哪个,她也说不准。埃里克漫不经心地询问妈妈为何称他青蛙王子,妈妈解释说,他爸爸在食指和拇指之间长着蹼,就像青蛙一样。
她还告诉埃里克,他本来也长着同样的蹼,不过很小的时候就做手术清除了,没有留下伤疤。小埃倒是没有长蹼,但那很可能是隔代遗传造成的。
“不用担心,你的孙子说不定也是只牛蛙。”妈妈总结道,“你可要看住他,别让他吃苍蝇。”
埃里克想笑却笑不出来。就在那一瞬间,他突然感到天旋地转,脑中的记忆碎片如同被反复摇晃过的万花筒似的,拼凑成完全崭新的模样。
他疲惫地躺在床上,没有丝毫睡意。一连几个小时,他都在思考他的祖先——那个维京猛男。他纳闷自己为什么到这么晚才发现他们之间的关联。
不仅仅是都长着蹼那么简单,那只是引导他发现真相的契机。植根于血脉当中的神秘力量可以解释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为何他能与霍洛斯加相会,为何他能唤起霍洛斯加的身体,移动他,甚至指挥他战斗。自己同这个野蛮人的羁绊深藏于细胞与DNA链之中,即使四十代人的光阴也无法割断。而且,倘若霍洛斯加是他的祖先,那么布伦希尔德肯定也是,否则为什么她能出现在他的通灵感应之中呢?
这听起来似乎不错。只是……自己一直以来都忽略了一件事,不是么?
他呻吟了一声,翻过身,咬住了拇指。床头柜上的绿色荧光闹钟显示现在是三点二十九分。很久之前的那些梦游般的经历让他不安起来。说不定——埃里克又翻过身,旁边的克丽丝抗议地嘟囔了几句,但并没被吵醒——说不定通灵能力跟蹼一样,也是一种遗传呢。说不定霍洛斯加也在梦中拜访了埃里克的世界,飘进了这具陌生(其实并非完全陌生)的身体,在一个装满古怪器件的屋子里胡乱折腾,误打误撞拧开了淋浴器,在地毯上踩出一串潮湿的脚印,弄折了梅伊婶婶的桌腿,并在膝盖上留下了这具身体的主人醒返后不知从何而来的瘀伤。
更恐怖的是,说不定那个维京猛男在战斗结束后那次漫长的深度睡眠中又再度来访,在巴尔的摩那座发霉的屋子里苏醒过来。这一次,他不再困惑,并打算好好犒赏自己,而他碰巧知道有个女人睡在楼上。说不定,就在埃里克拼死拼活地保卫这个肮脏野蛮人的城堡的时候,自己却被野蛮人戴了绿帽子,而且是假借他自己的身体!
怪不得那天早晨他醒来时躺在克丽丝的床上,对之前的鱼水之欢没有半点印象。事实真的如此吗?这公平吗?那个该死的强奸犯绝对不会思考公不公平,他肯定觉得自己捡了天大的便宜、乐得连嘴都合不拢了吧?
埃里克越想越气。从铁器时代逃来的罪犯盗取了他的身体,玷污了他的女人,还让她怀了孕——想到这一点,埃里克就血气上涌、怒火中烧。次日清晨,他已经决定要以牙还牙,报仇雪恨:他要返回维京人的城堡,瞅准时机占据那具恶臭难闻的躯体,然后在布伦希尔德身上大肆报复。乱伦又怎样?隔了四十代人,还能叫乱伦么?
“大个子,别以为就你一个人在玩这个游戏。”他愤怒地低吼道。
他需要精心谋划。他不能在自己前去施暴的同时把克丽丝留给另一个施暴者。凑巧的是,他们的餐馆为了清点存货,会在圣诞到元旦这几天关闭,而住在巴尔的摩城郊的克丽丝的妈妈一直希望见见外孙。于是,第二天早上,他轻而易举地说动了克丽丝带孩子回娘家去住上一天一夜。
傍晚时分,埃里克开始冷静地实施他的计划。他喝了几杯浓啤酒,吃了几块三明治。就寝时间到来后,他将一张《布兰诗歌》
的CD放进CD机,按下反复播放键,拿着一本大学时代遗留下来的中世纪古书,爬上了床。就在他阅读到乔叟
的《磨坊主的故事》时,他睡着了。如同以前无数次经历过的那样,他从天而降般又回到了那道城墙上。
远方的森林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萧索而阴森。天空乌云密布,冷雨纷纷。敌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城堡看上去空无一人。
埃里克飘过木桥,穿过铁丝网门——门大开着,没有一个守卫——进入了维京猛男的房间。他没有看到霍洛斯加,但他感到有东西在牵引着他,就像以前一样。十字形弓箭口外,铅灰色的大海泛着微波。他像风一样钻出弓箭口,终于发现了那些维京人。他们聚集在下方的沙滩上,围绕着那艘搁浅的维京战舰的船首。
甲板上堆着一圈高高的柴火,霍洛斯加僵硬的遗体就躺在柴堆中央。他身着绣有神秘古日耳曼字母的长袍,脸和手惨白得如同象牙。匈奴人的箭射穿了他锁骨下方的动脉,让他丢掉了性命。在黑暗时代,战斗中的死亡率极高,即使是身强力壮的大汉,倘若被击中了要害,也难逃一劫。霍洛斯加身边躺着那条猎狼犬,它是作为陪葬品被杀掉的,会在他抵达瓦尔哈拉殿
之后伴他继续行猎。
不是吧,
埃里克想,
这下我该怎么复仇啊?
他宛如一片秋天的落叶,轻轻地飘过衣衫褴褛的农奴,飘过手持长矛的武士,飘过怀抱婴儿的高大妇人,飘过手掌又厚又红、胡须如穗丝般飘舞的青年男子,飘过金发白衣的女孩。布伦希尔德站在战舰旁,身着一袭饰有白色貂毛的长袍,袍上的金质胸针和扣环闪闪发亮,一条银发带扎起了她的金色长发。她高举着火把,当埃里克缓缓飘落到维京猛男身边时,她结实的手臂用力一挥,将火把抛进了柴堆。
青年男子们用肩膀顶住战舰的船头,一齐用力往外推,直到它下水转了一圈,随落潮缓缓漂向泛起鱼肚白的天边。埃里克的周围,柴火“噼噼啪啪”地燃烧,火愈来愈旺,但他感觉不到炙热的高温,也闻不到呛人的气味。他可以附身的对象死了,他再也不能听到、碰到,或者闻到这个世界了。他无拘无束地飘到柴堆之上,进入云缝间射出的一道稀薄的阳光中。刹那间,空中散发出乳白色的光芒,一条彩虹横贯天际,那是维京人笃信的连接尘世和天堂的阶梯。
这时,埃里克醒了,又回到了他的卧室。
不过……感觉似乎不大对劲。
他的身体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呼噜噜”地打着鼾,但埃里克却进不去了。他努力想要往里钻,但有人却在把他往外推。
他很快便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于是怒不可遏,一边奋力想返回自己的大脑,一边无声地呐喊道:“你不能夺走我的妻子、我的孩子,我的生活!”结果从他自己的嘴里冒出了一串古老的挪威语——很可能是侮辱性的回击。
他同维京猛男扭打起来。两个灵魂争夺着一台可供驱使的机器。那具躯体便是他们的角力场,它从床上跌落,站起来,朝自己的眼睛猛砸一拳,像狗一样低吼,捶打自己的右前臂,扼住自己的咽喉,将手拉开,撞上大门,摔到墙上,再次跌倒,像刚被扔到甲板上的金枪鱼一样在地板上扑腾,徒劳无功地踹自己的裆部,双手抱头撞地,然后又爬起来,打翻梳妆台,将自己扔回床上,床脚应声而断,战斗继续进行。
突然,一切回归平静。
“上帝啊!”克丽丝第二天早晨回到家时,瞪着给她开门的那个男人说,“你怎么了?为什么一件衣服都没穿?”
一股从海湾方向吹来的风涌进门内,寒冷、咸腥,夹带着腐烂水草的味道。那个赤身裸体站在门口的眼圈乌青的男人咧嘴一笑,牙齿明显缺了一颗。他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唇上,将婴儿提篮从克丽丝臂弯取走,搁到圣诞树下。提篮不小心碰到了圣诞树,树上的饰品闪烁起来,小铃叮当作响,树枝轻微摆动。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树脂味。
男人擦掉了残留在嘴边的一丝血迹,蛮横地将克丽丝拉进怀里。
“这里?就在地毯上?现在?”她的声音听上去既愤怒又兴奋,“好吧好吧,但至少让我把门关上吧!”
门“砰”地关上。维京人的暴行继续下去。但究竟是哪个维京人,她只有过后才会知道。
责任编辑:明先林
北欧海盗,指9~11世纪侵扰欧洲北部和西部海岸的斯堪的纳维亚航海武士。
希妲·芭拉(1885~1955),美国早期默片电影女明星。
鲁道夫·瓦伦蒂诺(1895~1926),美国早期默片电影男明星。
美国马里兰州最大的城市,美国重要的海港之一。
美国的一支橄榄球队。
詹姆斯·波士威尔(1740~1795),英国传记作者,以其为萨缪尔·约翰逊写的传记而闻名。
萨缪尔·约翰逊(1709~1784),英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文人之一,集文评家、诗人、散文家、传记家于一身。
北欧神话中的女武神。
北欧神话中奥丁神的侍女,为瓦尔哈拉殿收集阵亡的武士。
位于弗吉尼亚东北部的一条小溪。美国南北战争期间,此地曾发生过两场重要的战斗。
美国马里兰州首府,位于巴尔的摩东南部。
二十世纪德国作曲家卡尔·奥尔夫创作的清唱曲。
乔叟(1340?~1400),英国诗人,《坎特伯雷故事集》的作者,《磨坊主的故事》便出自该书。
北欧神话中主神兼死亡之神奥丁接待战亡将士英灵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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