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格雷厄姆·格林的《物质的心》(1)


奥威尔书评全集(下) 评格雷厄姆·格林的《物质的心》 (1) 过去几十年来,相当一部分杰出的小说是天主教徒的作品,它们甚至可以被称为天主教小说。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原因是,除了今生与来世的冲突之外,还有神性和美好的冲突是那些没有宗教信仰的普通作家所无法利用却能带来成果的主题。格雷厄姆·格林曾经在《权力与荣耀》一书中成功地运用过这一主题,在《布莱顿硬糖》中又运用过一回,但这一次是否成功则有待证实。他最新的作品《物质的心》(维京出版社),礼貌地说,并非他最好的作品之一,让人感觉结构死板,那些熟悉的冲突就像一则代数方程式那样被加以刻意安排,根本没有照顾到心理活动的合理性。 下面是故事的梗概:时间是1942年,地点是西非的英国殖民地,没有给出名字,但或许是黄金海岸 (2) 。一位名叫斯科比的少校,他是警察局副局长和皈依天主教的信徒,在一艘葡萄牙轮船的船长室里找到了一封印着德国地址的信件。这封信是私人信件,完全没有危害,但斯科比的职责是将它交给上司。不过,他很同情那位葡萄牙船长,将信件销毁了,没有透露这件事。按照书里的解释,斯科比是一个很有良心的好人。他不喝酒,不收受贿赂,不包养黑人情人或浸淫于官场的勾当。事实上,由于他的正直不阿,所有人都讨厌他,就像义人阿里斯提德 (3) 。他对那个葡萄牙船长的一念之仁是他第一次行为失检。之后,他的生活变成了一个以“噢,我们的生活有如一团乱麻”为主题的寓言,每一次都是他的好心使他走上歪路。他爱上了一个从被鱼雷击中的船上救出来的女孩,而一开始时对她只是抱以同情。他继续这场恋爱,大部分原因是出于责任感,因为如果抛弃那个女孩的话,她会心碎的。他还对妻子隐瞒了关于这个女孩的事情,为的是不让她感到嫉妒。因为他决定继续进行通奸,他没有去做告解,为了消除妻子的疑惑,他欺骗她说自己去做过告解。由于他于德有亏,在接受圣餐礼时,他的内心感到极度恐惧。此外还有其它旁枝末节的故事,全部都是以同样的方式发生的,到最后斯科比决定,为这一不可原谅的罪孽赎罪的唯一方式就是自杀。他不能让自己的死给别人惹麻烦,因此,他得精心安排,让它看上去是一场事故。碰巧的是,他笨拙地暴露了一个细节,大家都知道他是自杀的。该书的结尾是一位天主教神父暗示或许斯科比并不会遭到谴责,其教义的内容有点可疑。但是,斯科比感到绝望。他是个百分百坚强的白人,却因为纯粹的君子风度而被逼到走投无路的地步。 我并没有夸张歪曲故事的情节。即使它以现实主义的细节作为掩饰,正如我说过的,其内容依然很滑稽可笑。最明显的谬误就是斯科比的动机,他以为它们可以被人所理解,因此没有对他的行为进行充分的解释。另一个出现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个故事的背景被安排在西非?除了有一个角色是叙利亚贸易商之外,整个故事也可以发生在伦敦的郊区。那些非洲人只是偶尔被提及的背景角色,而一直存在于斯科比脑海里的事情——黑人与白人的仇视和抵制当地民族主义运动的斗争——根本没有被提起过。事实上,虽然我们对他的思想有细致的了解,他似乎却很少想到自己的工作,就算有也只是一些非常琐碎的事情。他从来没有考虑过战争,虽然当时是1942年。他所感兴趣的就是自己渐渐沦落。这种情况在殖民地是不可能出现的,在《布莱顿硬糖》中也出现了这一不合理性,这是将神学上的问题硬加在普通人身上的必然结果。 这本书的中心思想是,当一个犯错的天主教信徒要比当一个拥有美德的异教徒更好一些,更高尚一些。格雷厄姆·格林或许会引用马里坦 (4) 对莱昂·布洛伊 (5) 的评论:“世上只有一种悲伤——那就是无法成为圣人。”这本书的扉页引用了佩吉 (6) 的一句话,宣称这个罪人“在内心深处是一个基督徒”,除了圣人之外,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基督教的教义。所有这些言语包含着非常恐怖的暗示,认为普通人的正直根本毫无价值,任何一种罪孽并不比其它罪孽更糟糕,或可以这么去理解。此外,格林先生的态度不可能不让人感到某种势利,在这本书里有,在他的其他从清晰的天主教徒的观念出发而写成的书里也有。他似乎拥有自波德莱尔以降广为流传的观念,那就是:成为罪人自有其高贵之处。地狱似乎是高档的夜总会俱乐部,其大门只对天主教徒敞开,因为其他人,那些不信奉天主教的人,太愚昧无知,无法成为罪人,只能像野兽那样步入毁灭。它们精心地告诉我们天主教信徒并不比其他人优越,他们甚至或许要比其他人更糟糕,因为他们面临着更大的诱惑。事实上,在法国和英国的当代天主教小说里,加入坏神父,至少是不合格的神父是流行的写法,这是自布朗神父 (7) 之后的一个转变。(我觉得年轻的天主教作家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不去模仿切斯特顿。)但自始至终——纵使他们酗酒、纵欲、犯罪或遭到谴责——那些天主教徒保持着他们的优越感,因为只有他们能够区分善恶。顺便提一句,《物质的心》和格林先生的大部分其它作品都认定出了天主教会,没有人对基督教的教义有最基本的了解。 在我看来,这种描写拥有神性的罪人的狂热很肤浅,在它的下面或许隐含着信仰渐渐式微这一事实,因为当人们真的相信地狱的存在时,他们不是很喜欢外在优雅的姿态。更重要的是将神学思想套在血与肉上的尝试产生了心理上的荒谬。在《权力与荣耀》中,今生与来世的价值之间的斗争让人觉得信服,因为它并不是在一个人的内心里发生的。一方面,书中的那个神父在某种层面上是一个可怜虫,但他坚信自己的神性力量,这使他成为一个英雄人物。另一方面,书中的那个中尉代表了人类的公正和物质的进步,也不失为一个有自己风格的英雄人物。他们或许能够彼此尊重,但无法彼此了解。不管怎样,那个神父并没有被赋予非常复杂的思想。而在《布莱顿硬糖》中,故事的主要情节令人难以置信,因为它的设定是最愚昧鲁钝的人也能拥有深刻的思想,只需要接受天主教徒的教育就可以了。平基,那个跑马场的恶棍,是撒旦的化身,而他那个思想更加狭隘的女朋友居然明白,甚至指出了“对与错”和“善与恶”之间的区别。比方说,在莫里亚克 (8) 的《特蕾莎》的故事中,精神上的冲突并没有高度的合理性,因为它并没有假装特蕾莎是一个普通人。她是被选中的灵魂,艰辛而漫长地追求救赎,就像一个病人在精神病医生的沙发上长伸一个懒腰那样。举一个反面的例子,伊夫林·沃的《故园风雨后》虽然有种种不合情理之处——这在一部分程度上是因为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写成的——但它仍是一部成功的作品,因为故事的情景本身是正常的。那些信奉天主教的角色会遇到现实的问题,当内容涉及他们的宗教信仰时,并没有突然间跳跃到一个不同的智力层面。斯科比不让人觉得可信,因为他的正邪两部分无法相容。如果他会陷入书中所描写的那个困境,早在多年前他就应该已经堕落了。如果他真的觉得通奸是道德犯罪的话,他就不会一直进行下去;如果他一直通奸的话,他的罪恶感就不会那么重。如果他相信有地狱,他就不会只是为了照顾几个神经兮兮的女人的感情而甘冒下地狱的风险。你或许可以补充说,如果他真的是像书里所写的那种人——也就是说,一个性格特征是对造成痛苦怀有恐惧的男人——他就根本不会在殖民地的警察部队里任职。 还有其他不合理的地方,有些是由于格林先生处理恋爱的手法。每一个小说家都有自己的惯用手法,就像爱德华·摩根·福斯特总是会让小说里的角色在没有充足理由的情况下猝死一样,在格雪厄姆·格林的小说里,他总是让人们一见面就上床,而这么做并没有给双方带来明显的快乐。这种行为通常是可信的,但在《物质的心》里,从故事的主旨考虑,它的效果是削弱了一个本应很强烈的动机。再一次,里面出现了那个或许无法避免的常见错误:他把每个人都写得太有修养了。斯科比少校不仅是一位神学家;他的妻子被描写成一个几乎彻底的傻瓜,却在阅读诗歌;而那个被国安部门派遣监视斯科比的侦探甚至会写诗。这里你所遇到的情况是,对于大部分当代作家来说,要想象一个不是作家的人的心理历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当你记起在别的作品中他对非洲的描写是多么令人叫绝时,你不禁会想,格林先生应该以战时他在非洲的经历去写这本书,却没有这么做,实在令人觉得遗憾。事实上,这本书的背景定于非洲,但故事几乎都是在一个狭小的白人社区里进行的,给人一种不足为道的感觉。然而,你不能过于吹毛求疵。看到格林先生在沉默良久后再次写书实在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而且,在战后的英国,一个小说家写出一本小说已经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了。不管怎样,格林先生没有像许多人那样因为战争时期沾染的习惯就此一蹶不振。但你或许希望他的下一本书能写不同的主题;如果不是的话,他至少会记得,看破红尘虽然能让人进入天堂,却并不足以让人写出一本小说。 (1) 刊于1948年7月17日《纽约客》。 (2) 黄金海岸(the Gold Coast)是非洲加纳的旧称。 (3) 阿里斯提德(Aristides,前530—前468),古希腊雅典城邦政治家,为人正直不阿,富于荣誉感,曾被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与哲学家柏拉图称为“雅典最值得尊敬的人”。 (4) 雅克·马里坦(Jacques Maritain,1882—1973),法国天主教神学家,复兴中世纪基督教神父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理念,是《人权普世宣言》的起草人之一。 (5) 莱昂·布洛伊(Léon Bloy,1846—1917),法国作家,代表作有《绝望》、《穷人的血》等。 (6) 查尔斯·佩吉(Charles Péguy,1873—1914),法国诗人、作家,代表作有《神秘的希望之门》、《夏娃》等。 (7) 布朗神父是英国作家吉尔伯特·基思·切斯特顿(Gilbert Keith Chesterton)笔下的人物。 (8) 弗朗索瓦·查尔斯·莫里亚克(François Charles Mauriac,1885—1970),法国作家,曾获1952年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血与肉》、《夜的尽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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