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树与红裙摆
《散文海外版》编辑部
· 现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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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樱桃树与红裙摆
◎
丁予淇
法国羊角包的春天
法国大作家普鲁斯特每天早餐时吃两个羊角面包,据说能带给他灵感,他的《追忆似水年华》是玛德琳,而赫本在蒂芙尼天台上的早餐也是羊角配咖啡。面包对于我们并不是必需品,对于他们来说却是生活。生活需要浪漫,有些日常食物不光是味道,更是寄托了情怀。
曾经,我对面包不以为意,更别提尝试黄油含量极高的羊角。但这几年,上海武康路上的羊角包被炒得火热,传闻其形其色皆保留了法国正统的韵味。我查阅了资料,其做法确是细腻,奶油叠入面团,再擀成薄薄饼皮折叠,一遍遍擀面,一遍遍裹黄油,接着一遍遍地冷置,然后用大火烘烤至外皮染上咖啡色。这样内里湿润轻盈而外壳酥脆坚挺,中间切开仍能看见一层层涡旋。
为了揭开羊角包这一神秘面纱,在一个春天的日子,我前往武康路。脱去厚厚的冬装,生命也如一枝停了云雀的绿枝,开始抽出翠意。我穿着刺绣棒球外套和碎花小短裙在墙根的日光下慢悠悠地晃来晃去。
沧桑未变的上海,是最好的城市,而曾经作为法租界的武康路尽显慵懒,骨子里透露沉静优雅:柏油马路上一棵棵法国梧桐已经变绿了,一幢幢欧式风味的尖顶洋房,媚又自持。带着造型优雅的意大利半圆形阳台,像极了莎士比亚笔下罗密欧与朱丽叶幽会的阳台,缠绕绿色藤蔓别有情调。今天坐公交车路过小教堂时,我就在想,里面那些高高的从铁门上垂下来的朱红色的和靛蓝色的花到底开了没有呢。
一条街,可以折射一座城,亦可以浓缩一段史。近代文明的腐蚀与风霜,都在这条不到两公里的路上,留下各自的印记,一如残妆未卸的美人。如今,几家特色小店颇为和谐地镶嵌在洋房之间,这些商铺餐厅因为有了历史的渲染显得更有情调。往来的车流,露天的咖啡厅,隐秘的画廊,正在为武康路谱写新的故事。
照着地图走,黄昏时分抵达传闻中的面包房,门口的人潮着实震惊了我,一条长龙笔直地排到了风情万种的大马路上。各色甜品被整齐地码在玻璃橱窗里,和米兰时装秀无异,每一个都特色鲜明,让人无从下手。迫不及待地排队,拿到手,只见一招牌羊角被垫在一张白色的油纸上,金黄色的外皮最让人感动。微焦、轻盈、松脆,刷上黄油仿佛上了一层柔光。
我观察了许久,咬下去只听咔嚓一声,脆皮应声而断,然后是柔韧扎实的质感,细细品味,麦香四溢。我特地拍了一张咬开的照片,可以看见内馅实在,可能是加了不少糖和黄油,还可以看见若隐若现的奶酥。酥皮很薄,却层层分明,就像一层一层剥开洋葱的心。若是再搭配一杯不加糖的拿铁就是一场灵魂的救赎。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赫本如此热衷于咖啡配羊角包的组合,也明白为什么说羊角包能给法国大作家带来写作之灵感了。
现在想来,羊角包最美味的地方,莫过于刚入口的一瞬,咸酥,奇特,它集聚了无数声音和触感:那绝不是马卡龙的直冲脑门儿、芝士蛋糕的自始至终、奶油蛋糕鲜艳明亮充满负罪的卡路里,也没有港式炖奶入浴春风的亲和力;这种感觉,就像是在黑暗里被人从背后轻轻环住了腰,小小的惊喜,虽转瞬即逝,却难以忘怀,会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刻,突然忆起。
那些无处安放的情绪,都在细细品尝中找到了他们应有的归宿。
无花果之夜
我是昨夜的无花果,长在你未绽的连理枝。
一个人在家无法消磨时间,遂满街乱窜。路过小摊,瞥见有卖无花果的,走过几步,不甘,又折回,买了几颗。
特别喜欢酒店自助早餐的无花果酱,新鲜的无花果却是很少见,用来做无花果挞是再好不过的了。以前,朋友家里有一棵甜得捏一把就是果酱的无花果树,秋果一天结一大盆,来不及摘就全烂在树枝上,整棵树和果皮会因为糖汁和蚂蚁而黏腻腻脏兮兮的。为了大量消耗,不得不经常做果酱和挞馅。
“无花,有果,遂名无花果”,这是很多人的共识,直到现在仍有不少人认为它不开花。其实,无花果有花,只是它的花长得特别,需要仔细观察一下才可以看到。其花托极小极隐蔽极独特,一般人看不到,也不懂。哪怕戴着无花的名声数百年,它也不洗白,只将花苞留给心细善于发现之人。
有人说,无花果掰开两瓣,有点儿像女人的性器。的确是,生蚝也是,二者都是至味。怪不得法国菜以无花果配以烟熏鸭胸片,美。
也有人说,无花果像一只糖包子。芝麻般密集的种子闪着金光。我更觉得那是无数闪亮深邃的瞳孔,带着未洗尽的铅华与无尽的荣耀,看你。一口咬下去,先是籽破碎的声音,再是柔韧的质感,咬不断理还乱,然后是绵延而去的甜。这种甜,不是甘甜,不会太甜,不腻,湿湿软软的天然味道里,仿佛带着淡淡的前世忧伤。
这种绵绵的甜,既不卑微也不张扬,恰到好处,正如做人就应该不卑不亢,且那爱情也应该是高尚而不卑微的,不是靠乞求的。
张爱玲曾写道: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多么低的姿态啊,她极尽一生百分之百地去爱胡兰成,可是胡兰成给她的爱却是短暂且善变的。她给他寄生活费,虽然她知道他在外地有了别的女人,并且还会一起花她给的钱。这种痛,这种凄凉,该是多么刻骨。
终于,在历经几次后,她下定决心今生再也不见胡兰成。《今生今世》提到,张爱玲写诀别信并寄最后一笔钱给胡兰成,是在一九四七年六月十日。张爱玲写道:“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的了。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时间考虑的。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这世上,有很多女人陷入爱情时都一样,恋爱的女人智商为零,哪怕聪慧如张爱玲,也不例外。当你很爱一个人时,你就亲手把能伤害你的刀刃交给了他,而当你的爱超过了对方给你的时,你的爱往往是卑微的。越是卑微的爱,就越是脆弱,越不长久:卑微的爱,满足不了男性征服的天性;卑微的爱,缺少真正的情,得不到心灵的温暖。
要知道,爱情这件事情从来不卑微,它喜欢更长久,更绵延,不张扬,不对抗。它不够彻底,不够过瘾,却敢于和时光抗衡。
无花果不能多吃,多吃就品不出味儿了,两三枚足矣。于是,吃两颗,赠人一颗,余味袅袅。
樱桃树和红裙摆
她说,和他相约逃课,一起蹲在樱桃林里往嘴里塞未成熟的樱桃,是她学生时代经历过的最浪漫的事,哪怕味道酸涩,带着一种并不丰腴的美好。
她是从一千公里以外的白鹿原来的。那里有许多已经离开的人,他们共同怀抱一棵樱桃树的微凉心事,寻找一个嘴唇上有樱桃气息的人。她和我交谈时,从不提起远处爱过的人的脾性或样貌,只是说樱桃林,在樱桃林里红得像一滴哀伤的血的红樱桃。
说这话时,正值阳春,我看见日光下她的红裙摆随风扬起,两排牙齿在被晒成小麦色的皮肤的映衬下显得格外亮白,心里甚至还有些羡慕。
记忆里,东墙也有一棵高过屋檐的樱桃树。在乍暖还寒,桃李一红一白捷足先登、争相斗艳的时节,它却一身细碎,洁白如雪,既不招摇,也不张扬。
这种感觉,就像我裹着料峭冬衣,走在青春的尾梢漫无目的地寻找久久未来的人。我吹着冷气,碎冰窸窸窣窣地落在我的睫毛上,而我也曾幻想睡在里面三天三夜后换一条鲜艳的红裙子站起来。
初夏五月,红宝石般的果子便在绿叶的呵护下成熟了,如此羞赧的娇容引得屋檐上那群淘气贪嘴的鸟雀也心生嫉妒,于是呼朋唤友,用它们刁钻的嘴去啄食樱桃表层的薄皮。走近一看,就像我用正红色的指甲油涂满手指,又细细地一层层抠掉。
这时你捏起一颗,问她:“你还活着吗?”“我在这里。”她柔软、坚硬、羞怯地答非所问。“那你活着吗?”“我已熟透。”这时你已察觉,一颗樱桃有时就是一个湿润而艳羡的吻。
饕餮是男人的本色,但对于这种小巧圆润、娇艳鲜嫩的果子,还是更适合女子享用。百无聊赖时拈起一颗放在唇边,也是一种极美的姿态。唇红齿白,巧笑嫣然,多少带着些挑逗的意味。她们优雅地捏着细长的青黄柄,像对待尤物般地把玩几下,方才用修长的手指小心翼翼地送入口中。
相比牡蛎扭曲繁复的“香艳肉体”,樱桃与女性美之间的联系或许显得更为抽象。古代的文人骚客大抵也发现了这一巧妙联系,所以会有把樱桃比作女子小嘴的白居易,也有李煜写得百媚千娇的“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樱桃似的小嘴,真想让人去尝一尝是不是甜的。
十七世纪的英国诗人也发现这种水果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欲,便将樱桃与女性的阴柔结合起来。而“樱桃”这个词本身便是少女的代称。
浅显的道理不必大费周章地解释,就像吃樱桃的时候不一定非得就着红酒和蜡烛。有些东西,天生就是性感的。软软多汁的口感和殷红如血的颜色,仿佛带着某种暧昧的隐喻。熟透的樱桃与同置于玻璃器皿中娇艳欲滴的红玫瑰,都有种丰腴的美。且你要知道,玫瑰本身最具力量的器官既非根茎也非刺。
一棵樱桃树,包含了对爱情的全部设想,其丰厚隽永的内涵不亚于一颗南国的红豆,也不止于一朵花。
我想在你身上去做,春天在樱桃树上做的事情。藏在樱桃里的爱情,青涩、光鲜、热烈、奔放。因为年轻,它本身就不是太温顺的存在,致命的甜蜜里还带着一丝不安分的骚动。它也像铁锤撞击大火,火星四射,敞开炽热,没有那么多物质和现实的考量,简简单单的喜欢就可以让人奋不顾身,倾其所有。
千帆过尽,这种高歌猛进式的纯粹爱情,不一定都会有世俗美好的结局。真正的婚姻大概是要把这些如火燃烧的东西全部消化成一条温顺的河,默默流淌在对方身边才好。
没有结果也是一种结果。所以我常常鼓励人们勇敢追求,知难而进,因为人总该做点什么。时光最易催人老,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血液里淌满果实,一颗樱桃就是一场红色的梦,盛住一些亲热,拢着一些比指尖更柔软的往事。于是乎,美丽也就成了半生的谜语。那些被啄食过的果子也尽数像羽毛似的落进尘埃里,井井有条,幸福而凄凉。
想必现在白鹿原上的那片樱桃林应是熟得很透了,总有一些红彤彤的喜欢会从她们的齿颊间升起,那种红,足够抵一回今生值得存放相片的爱情。
那是一种透明得接近忧郁的红,热闹极了,也沉默极了。
螃蟹的那点风花雪月
“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一夜风紧,满城桂香,听说那片湖里鱼蟹都肥了。我也该想到那片湖里的鱼蟹了,雨水打在湖面上,大大小小的圈。
枯荷听雨的诗意和禅意是凡世难寻的,但持螯封菊的雅意和乐趣是每个人都能用一根沾了桂花酒的筷子点在嘴唇的。
如此风流雅韵,突然就想到,《红楼梦》里的“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咏”那一章,这一回写史湘云和薛宝钗为海棠诗社第一次活动准备了一席螃蟹宴,并各自赋诗讽咏螃蟹,宴后又赏菊花诗,显了贵族之家公子小姐们的闲情雅兴。
把《红楼梦》当佛经来读,因为里面处处是慈悲,也处处是觉悟。饕餮王孙应有酒,横行公子却无肠。就像一万部艳情小说也不能填补《红楼梦》的缺陷,一万件风流韵事也无法填补爱情的空白。
调情是轻松的,爱情是沉重的。吃大闸蟹就像和情人相处一般,不在于懂不懂大闸蟹的出身和背景,而在于你和螃蟹之间遥相期待的默契程度。人的本性,即使是对最钟情的事物,耐心都是有限的。所以,风流韵事把握在半小时之内是最好的,犹如与情人香吻,太久了,口唇涩淡。
还记得木心先生吗,深解中国传统文化的传奇人物,他说那口唇美得已是一个吻。男人更在意唇舌之间的缠绵,而女人是极嫌麻烦的。就像吃螃蟹,女人在意唇齿间的厮磨,男人是极嫌麻烦的一样。没有谁比谁会吃大闸蟹,就像没有谁比谁更懂得做情人一样。
恋上大闸蟹,就像恋上情人一样。好的食客是从头到尾都要和蟹做情人的。
金秋十月的大闸蟹,一只只丰腴厚实。都说蟹肉上席百味淡,当在餐桌上看到蟹的款款身影时,那些食客就已经期待起了美味在口里的情投意合。大闸蟹之小腿肉,爽滑细腻,如三文鱼。大腿肉,肉厚紧实,如扇贝。肉身,洁白晶莹,如银鳕鱼。
最期待的,是将螃蟹扒去华丽的橙红色晚礼服的一刻。金黄色的肉体裸露着闪现在情人的眼前诱惑,流着黄油,淌着黄膏。韵味的丰富让你欲罢不能。撕咬咀嚼吸吮,唇齿舌腭间,一番欢天喜地自开来。直吃得满心欢快,热血沸腾。一番和螃蟹的风流快活以后,你也沦为了那个慢慢嚼缓缓咽的受情者。
要知道,螃蟹本身不是果腹当饭吃的,它的存在,就是为了你我的风花雪月,再探到来年暮秋景色里,食上一两只,展尽风花雪月。
(选自2021年第4期《作家》)
原刊责编
邓沫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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