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斐德若篇》题解


斐德若篇 附录:《斐德若篇》题解 朱光潜 公元前5世纪是希腊文化的大转变期,光辉灿烂的悲剧时期已渐过去,光辉灿烂的哲学时期才渐起来。在过渡之中诡辩家风起云涌。诡辩家大半是修辞家,算是徘徊于文学与哲学之间的。从文学看,他们是文学颓废期的学者,想把文学窄狭化到文法与修辞的伎俩,把生气蓬勃的东西肢解为规律公式,而他们所建立的规律公式又大半是琐屑零乱的。从哲学看,他们以思想为游戏,想在信口雌黄,颠倒是非上显聪明才智,不肯彻底深入,探求真理;但是他们的诡辩也刺激了人们的思想,引起激烈的辩论,对哲学的兴起也不为无功。他们是职业的学者,一方面像近代的律师,常替原告被告作控诉词和辩护词,一方面像近代的语文教授,开馆授徒,写修辞术教科书,做修辞的模范文,训练学生去做像他们自己那样的诡辩家。他们的生活资源就全靠这两种职业。 苏格拉底对这班诡辩家是深恶痛绝的,一方面因为他们大半同情民主党;一方面因为他们以学问为职业,加以商业化,没有寻求真理的高尚理想,在人格上是可鄙视的。这批诡辩家也敌视他,399年苏格拉底以迷惑青年罪被雅典法庭处死,主要的控诉人就是一个诡辩家莱康(Lycon)。 柏拉图写这篇对话,依法国学者罗本和英国学者泰勒的研究,是在苏格拉底屈死之后,也就是说,在《会饮篇》和《理想国》两大对话之后。篇中攻击的对象莱什阿斯是一个诡辩家兼修辞家的代表,当时在雅典是赫赫有名的。对话人斐德若是一个诡辩家和修辞家的信徒,爱好学问而头脑简单,没有批判力。讨论的问题是修辞术怎样才是艺术,是否要从探讨真理出发。这正是当时哲学家与诡辩家所激烈争辩的一个中心问题。无疑地,柏拉图对诡辩家的讥嘲多少带有发泄对于老师屈死的忿恨的意味。 这篇对话的主题曾经引起长久的争论。从表面看,它显然分成两大部分,前半讨论爱情,顺带地谈到灵魂不朽的问题,后半讨论修辞术,进一步谈到探求真理的辩证术,即柏拉图心目中的哲学,好像前后漠不相关。实际上这篇对话的结构是非常紧凑细密的,而主题也实在只有一个,就是修辞术与辩证术的关系。前半包含三篇讨论爱情的文章,一篇是诡辩家莱什阿斯教修辞术的模范文,主题是爱人应该接受没有爱情的人,因为爱情有许多毛病——一个典型的颠倒是非的诡辩家的论调——一篇是苏格拉底采取这个诡辩家的主题,戏拟一篇在艺术上比原作较成功的文章;第三篇是苏格拉底的翻案文章,爱情的歌颂,文章不仅是文字的播弄——像头两篇那样——而是真理的表现,根据真理,头两篇文章便应根本推翻。爱情不是利害的打算或是肉欲的满足,而是由神灵凭附的迷狂,从人世间美的摹本窥见美的本体所起的爱慕,灵魂借以滋长的营养品。总之,它和哲学是一体的。下半篇转到修辞术即文章怎样才能做得好的问题,就以这三篇文章为实例,加以分析和说明。前半是经验事实,后半是由经验事实提高到原理。《斐德若篇》在文学批评史上可以说是最早的一篇分析作品的批评。 苏格拉底首先奠定了文学艺术的基本大原则:文章必须表现真理。这也就是中国儒家的“修辞立其诚”。诡辩派从头便错,他们所谓“修辞”是迎合听众的成见,强词夺理,淆乱是非,在小伎俩上显聪明,来博得观众的赞赏。由于不重视真理,他们不在探求事物本质上下功夫,所以思想条理紊乱,文章的布局不是思想的有系统的发展而是杂乱堆砌。苏格拉底要推翻这种流行的错误的修辞术,而建立一个根据真理表现真理的修辞术。无论讨论什么题目,先要定义正名,把所讨论的事物本质揭开,使参加讨论者和听众都有一个一致的目标,不致甲指的是马而乙指的是驴,各是其说而实在都是文不对题。所以在文章方面: “头一个法则是统观全局,把和题目有关的纷纭散乱的事项统摄在一个普遍概念下面,得到一个精确的定义,使我们所要讨论的东西可以一目了然。” 这一步综合的功夫做到了,第二步便是分析。“顺自然的关节,把全体剖析成各个部分”,因此见出全体与部分,原则与事例,概念与现象的关系。这两步功夫合在一起就是“辩证术”(dialectic)。这就是真正的修辞术,此外别无所谓修辞术。 一般修辞术课本的作者们爱定下一些琐屑破碎的规矩,以为学者学得了这一套规矩,如法炮制,就可以做出好文章。苏格拉底以为这无异于拾得几个医方就去行医。依他看,离开寻求真理的辩证术,把文章只当作文章来教,是不可能的。文章作者要有三个条件。“第一是生来就有语文的天才;其次是知识;第三是训练”。苏格拉底看重“天才”,所以处处说文学离不掉“灵感”或“迷狂”。在本篇谈爱情迷狂时他就说: “此外还有第三种迷狂,是由诗神凭附而来的。它凭附到一个温柔贞洁的心灵,感发它,引它到兴高采烈眉飞色舞的境界,流露于各种诗歌,颂赞古代英雄的丰功伟绩,垂为后世的教训。若是没有这种诗神的迷狂,无论谁去敲诗歌的门,他和他的作品都永远站在诗歌的门外,尽管他自己妄想单凭诗的艺术就可以成为一个诗人。” 所谓“诗的艺术”就是诗的“技巧”,正是修辞家拿来教人的。苏格拉底以为修辞术本身是无可教的。如果要在知识学问方面下功夫的话,倒有两种学问是有裨益的。第一是自然科学: “凡是高一等的艺术,除掉本行所必有的训练以外,还需要对于自然科学能讨论,能思辨;我想凡是思想既高超而表现又能完美的人都像是从自然科学学得门径。伯里克理斯的长处就在此。” 所谓“本行所必有的训练”并非修辞家的琐碎规矩,而是他所提倡的“辩证术”,其实就是哲学。问津于自然科学,正是取它的方法来充实辩证术。其次是近代所谓“心理学”。“修辞术所穷究的是心灵……命意遣词,使心灵得到所希冀的信念和美德”。心灵是有各种各样的,文章也是有各种各样的。作者应能了解哪一类文章宜于感动哪一类心灵,然后有的放矢。苏格拉底早就看出文学艺术与听众的重要关系,这是值得特别注意的。 在苏格拉底时代,除掉诗以外,还很少有写的文章(只有希罗多德的历史之类少数著作是写的散文),当时修辞术所研究的主要还是怎样说话,在法庭里辩护,在公共场所里演说,或是在私人集会里讨论。不过散文写作已经开始流行了,这要归功于诡辩派学者,尤其是本篇所攻击的莱什阿斯和伊索克剌特。当时还有人以为“文章写作”(Logographie)是一件不光荣的事。苏格拉底一方面以为它本身没有什么可耻,写得坏才可耻;一方面可也以为文字书籍有它的限制和流弊,它是哑口的,你不能和它对质;而且它养成思想的懒惰。它的最大功用不过是备忘。比它较胜的是口说的文章。但是最好的文章是哲学思想的孕育,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直接受教者的心灵里的。文章是人格的表现,一个作者永远比他的作品要伟大。 这篇对话和《会饮篇》可以看作姊妹篇,都是一般学者公认为柏拉图思想的精华。对话集所常讨论的主题如“理式”,“爱情”,“灵魂不朽”,“哲学修养”,“灵与肉的冲突”之类在这里都得到透辟的讨论。“苏格拉底式的辩证术”在这里也得到一个简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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